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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

性别: 性别:美女

楼层: #16   时间: 周三 11 16, 2005 4:42 下午 引用回复

by .漠 发贴于 加州阳光 http://bbs.calsunshine.info/sutra162997.html#162997

105



“不过,她看上去倒是很亲切,一点架子都没有。” 艾米说话行事的态度简直可以用“如沐春风” 来形容。



“这就叫做会咬人的狗不叫。越有本事踩着人家往上爬的人往往看上去越亲切,否则谁借肩膀给她爬?等发现受骗上当,她爬都爬上去了。老处女对你还满意吧?”



“嗯,还可以吧。她说我面试得相当不错,一有消息就通知我。”



“那就应该差不多了。那些人里头老处女级别最高,又是自己部门招人,还不是她说了算。我看下面也就是走走形式大家通过一下,说不定她明天就会通知录用你。”



郑滢猜对了,第二天艾米就给我发电子邮件来说决定录用我,而且开出一个比原来那家公司高好一截的工资,说公司人事部的正式通知两个星期以后寄到。



“乖乖,起薪比我多好几千呢。老处女果然厉害,开起工资来都比一般主管高。怎么样,叫你来,不吃亏吧?”



我的确动心了 -- 倒不全是为了高工资和股票,也不是因为觉得和郑滢“拉帮结派” 能成什么气候,而是因为那天吃饭时,人事部的人告诉我这家公司对女员工相当好,虽然公司章程规定产假三个月,但大部分女员工怀孕没多久就开始停薪留职休假,休上一年再回来工作,有些人还能延长一年,一般主管都不会为难。



我兴冲冲地把这点告诉郑滢,然后说,“我下定决心了,去你们公司。”



“就为这个?” 她睁大眼睛,然后哈哈笑起来,“你们不会已经打算生小猪猡了吧?”



“当然不是,我是说… 以后…不跟你烦了,公司这方面的福利好一点总不错吧。” 我脸上直发烫。



“不要害羞嘛,”她笑嘻嘻地看着我,“你刚才讲的完全印证了一本书上的理论,说女人呢,有一种‘筑巢’ 的本能,一旦找到了自己爱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跟他结婚生孩子,然后呢,人生几乎所有的决定都围绕这个中心。”



“才不是这样呢。” 我嘴上这么说,暗地里却不得不承认郑滢道中了我的心事。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有道理,她现在果然长了见识,嘴里时不时吐出块象牙来。



程明浩来看我,手里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给你的。” 箱子比我以前的那个大一点,式样笨笨重重的,像块大砖头,我注意到,在一个角落上,有一道用颜料画的彩虹。



“你画的?” 我问他。



他点点头。



“很漂亮。”



“彩虹大概是最容易画的东西了,” 他摸摸脑袋笑起来,“这样的话,以后你在机场领行李,一眼就能认出自己的了。”



“哎唷,你就不能买个稍微洋气一点的?” 郑滢酸溜溜地问。自从“猪猡” 事件后,她一直有点吃程明浩的醋,因为她觉得“只要这个男人一跳出来,你的视网膜上就没有我了”。



“这个牌子的箱子出名的牢,据说有人曾经在枪战里拿它来挡子弹,救了一命呢。” 程明浩解释。



“乌鸦嘴,” 郑滢白他一眼,“你指望它什么时候也能救关璐一命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它耐用,十几年都不会坏。” 程明浩有点着急。



“所以呢,你就给关璐买上一个,算着她以后十几年不用换新的了,对吧?啧啧,好大方。” 郑滢的嘴厉害起来简直让人百口莫辩,我想,当初程明浩送上门去让她骂“猪猡” ,恐怕也是鼓起了莫大的勇气。


106



程明浩有点委屈地看看我,脸上的神情好像在说“帮我对付她”,我歪着头朝他微笑。听说有些人生来命相不和,相互看不惯,郑滢和程明浩或许就是如此,见面难得不吵;但是,我喜欢看他们拌嘴,因为我知道他们都很在乎我。



我把箱子打开,里面已经放了一包东西,打开,是十几罐我喜欢吃的咸菜和酱瓜。程明浩说,“给你带回去。不过不要天天吃,这些东西好吃归好吃,营养都被破坏得差不多了。”



这下,郑滢没话说了。



晚上,我忙着整理东西,她躺在沙发上跷着脚看电视,突然叹息一声,“唉,真希望也有个男人这么一门心思对我好。”



“不许抢我的噢。” 我笑起来。



“稀奇死了,程明浩有什么了不起。找个愣头青,还要陪他一起白手起家,累都累死;我要找就找个事业上轨道、什么都有的,当然要爱我,非常爱我,” 她踌躇满志,“我才不像你,一只行李箱就打倒了,要追我,哼,起码拿个把PRADA 包包来。”



我曾经在“时尚” 杂志上看见过 PRADA 的包,很有味道,也很贵重。但是,贵重并不一定能让人幸福;对我来说,幸福就是拎起一个他送给我、并亲手画上彩虹的箱子-- 即使那个箱子并不是太好看。



第二天,程明浩送我去机场。离登机时间还早,我去买一杯咖啡。我从 Starbucks 排完队出来,突然头上亮了一个灯泡,想起一个多少年没有玩过的无聊游戏,叫做捉迷藏。於是我绕到一根柱子后面,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他,我想看看他找不到我,会不会着急,如果会,有多着急。



十分钟后,他开始左顾右盼;二十分钟后,他站起来去找我;三十分钟后,他脸上的表情让我开始有罪恶感。於是我慢慢地绕到他背后,轻轻拉拉他的手指头。



他猛地转过身来,一脸焦急,“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就在那边啊。”



“你在那边干什么?”



“我…我跟你开个玩笑。”



“你觉得很好玩吗?” 他板起脸,“我告诉你,刚才要是再找不到你的话,我恐怕就要去服务台去寻人了。”



“有没有搞错,这是飞机场,不是菜市场,你以为我会走失吗?” 我嘟起嘴。就算是我不好,他这么凶我干什么?



以后的时间,我们并排坐着,程明浩好像真的很生气,一句话也不跟我说,却紧紧抓着我的左手,好像真的怕我走失。我也不说话,但心里很感动;他真的会着急,而且非常着急。



“我喝不完了,你帮我喝掉。” 要登机了,我把手里的薄荷摩卡递给他。



“喝不完你买这么大一杯干什么?”



“我买的时候又不知道会喝不完,” 我瞪他一眼。他耸耸眉毛,接过那杯咖啡。我顺势轻轻地拉拉他的袖管,“对不起,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他看着我,叹了口气,终於无可奈何地笑了,把我散在脸颊边的头发拨到脑后,“你怎么就这么让人不放心呢? ”



“让人不放心?让谁不放心?”



“让我不放心。行了吧?”



“就是要让你不放心。” 我也笑了,伸出手把他的头发弄弄乱。我不要他放心。他不放心,就不会舍得不管我。



飞机腾空而起,我突然发现,这一次告别,心境一点也不凄凉。因为有人守候,就不再害怕分离。



我在飞机上一边吃花生米一边想起他头发被我弄得乱乱的样子,不由又笑起来。这个傻瓜,给我买了一个牢得可以挡子弹、足够用上十几年的箱子,却不知道我其实根本不想去用它。我才不想东奔西跑那么辛苦,也一定不会去有枪战的地方 --万一哪颗子弹打穿箱子,我就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干。我只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不去天涯海角,在你身边就好。

107



过了一段时间,收到杜政平的一个电子邮件。发给很多人,内容简洁,告诉大家他一切都好,另外有一个链接,是他新做的个人主页。



他的主页上有一个相册,点进去,先是好几张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合照。照片都是在纽约拍的,那个女孩神情温柔地靠在他身边,两个人脸上都阳光灿烂,很幸福的样子;他大概追上了那个喜欢煲汤的女孩子。我翻到最后一张,是杜政平的单人照,看样子好像是在办公室里拍的,他身后大玻璃窗后面的楼房说不定就是世贸大厦。他在照片上显得很神气,一副少年得志的样子。



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衬衫和领带上,跟着呼吸也屏住了。那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粗条纹的领带,我认识,而且我还知道它多少钱,因为它就是我买来送给杜政平的,是他去年的生日礼物;而他身上穿着的那件衬衫,是一种很淡很淡的银灰色,淡得几乎看不出来,和领带一配,却交相生辉,比白衬衫有神采得多。送他领带的时候,我随口说这样配色好看,记得当时他说过要我今年送件衬衫给他。才一年时间,什么都变了,现在,他如期穿上了这件衬衫。食言的,是我。



我突然开始想,那件衬衫究竟是他自己买的,还是他女朋友送给他的呢?



想了半天,当然没有结果,我觉得自己太可笑:管它谁买的,反正不是我买的。



正看着照片,郑滢打来电话,“是杜政平长进了,还是我看男人的眼光降低了?” 她也收到邮件,一看照片上的杜政平,居然“惊艳” 。



我说,“我看你是丑男人见多了,偶尔来个稍微好一点的,就觉得特别醒脾。”



“他现在好像变好看了,你没有这种感觉吗?”



“人靠衣装,工作了,打扮得整整齐齐,当然比较顺眼。怎么,你总不会觉得‘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纽约曼哈顿’ 吧?” 我笑起来。



“才不呢,小杜人还不错,就是太嫩。对了,他那条领带蛮风骚,不知哪里弄来的,我也想买一条。”



“HUGOBOSS,五十几块钱吧,不过是去年买的,不知道现在这个款式还有没有了。” 话刚一出口,我意识到,女人,是不打领带的,“买给谁?”



“不买给谁,随便问问,” 郑滢立刻扯开话题,“哇,真没想到你还为他动过血本。”



我不相信,觉得她八成是有了新男朋友,不知道那个男人送过她PRADA 没有。可是,她为什么不愿意说呢?后来我想,可能他们刚刚开始,她想等稍微确定一点再告诉我吧,於是也就没有追问下去。



“那个女人起码比你低十分。”



“我觉得她长得挺好啊,还会煲汤。”



“哼,小杜大概就是被她的汤给泡熟的。说正经的,我觉得他好像对你余情未了,你看他这张照片上的眼神,含情脉脉、花痴一样,还打着你送的领带,根本就是专门寄给你的。他可能希望你会后悔。”



“瞎说,只是凑巧而已吧。” 我轻描淡写地带过。很多事情,都过去了,还提什么呢?而且,我并不后悔;或许有点失落,但不是后悔。

108



失落和后悔,究竟有什么区别?



我回忆起和杜政平之间的那段感情。我想,我是爱过他的 -- 至少在某些时刻,否则又怎么会和他去谈恋爱?然而,到底爱得不够深,所以分手也就分手了,不会想到要重新开始,我甚至都不嫉妒他现在的女朋友。



失落,是在水晶球里回放一段时光,看着它慢慢重演,无论对错;而后悔,则是要拼命地想打破水晶球,把一切错误都纠正过来。我对杜政平的爱,够我失落,但还不够后悔。



对着回忆的水晶球,杜政平会觉得失落还是后悔呢?好像都不应该吧,因为他并没有做错什么。说来奇怪,爱情的版图上,倒酶的,常常是没有做错事的人;伤害别人的人,永远逍遥法外。



即使真是如郑滢所说,他对我余情未了,我也无能为力。终究,人只能先成全自己的幸福,然后才有余力去成全别人的幸福。
“喂,你在想什么?” 郑滢把我从思绪里拉回来。



“没什么,对了,昨天晚上你到哪里去了?我给你打电话,家里老是没人。”



“张其馨和她那个眯眯眼吵架了,拉着我去买衣服。本来我已经累得差不多,还陪她出去跑了整整一晚上,一面逛,一面听她在我耳朵旁边叽哩咕噜,简直受罪。每次都这样,姓林的不乖,我就倒酶。张其馨你也知道,发起脾气来‘作’ 天‘作’ 地‘作’ 死‘作’ 活。你快点来吧,以后我们轮流值班。”



“林少阳又新认了个干妹妹?” 林少阳去年下半年升了一级,他把这归功于夏天陪他干妹妹兼三线主管的女儿打网球、口口声声“看见了吧,哪里有人哪里就需要搞人际关系” ;张其馨大不以为然,说“你的实力本来就够升级的嘛” ;林少阳反驳“实力够的人好多呢,为什么升我就不升人家,有时候,要学会四两拨千斤,懂不懂”。两个人闹了一阵别扭,好在他那个“干妹妹” 做完实习就回东部上学去了,并且和从前的男朋友鸳梦重温,这件事情才算过去。



“比那可怕。不是新的,是旧的;不是干妹妹,是老情人。杀伤力加倍。” 原来,昨天,林少阳的大学同学在旧金山聚会,张其馨陪他去,结果和林少阳以前的女朋友碰个正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个眯眯眼自己不争气,大概多看了人家两眼,跟人家说了几句话。好,醋罐子打翻,醋统统泼到我这里来,而且还是镇江老陈醋,后劲十足。”



我笑起来,“林少阳大概和田振峰一样是贾宝玉投胎。”



“哼,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昨天我们把梅西百货女装部从上到下兜了两个圈-- 一层不少噢,然后又去对街的男装部兜了两圈,困得我差点趴在柜台上睡着。”



“买什么了?” 我知道女人发起火来通常喜欢虐待信用卡。



“不要提了,她本来信誓旦旦说要刷爆一张卡然后把发票扔给眯眯眼,反正他今年涨了工资,我听了还挺兴奋。结果你猜怎么样,挑来挑去,自己只买了瓶护肤霜,衣服都是帮林少阳买的,说什么 Calvin Klein 大减价,错过可惜,根本就是她自己没用,我都后悔陪她出去。” 郑滢的语气里满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










109



“后来呢?”



“后来我们回家,再后来眯眯眼就来把她领走了。”



“她对林少阳怎么说?”



“这就是最最让我生气的地方。她在我面前喋喋不休、口水泡遍林少阳八代祖宗,赌咒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理他;可是等那个王八蛋跑来,两句好话一讲,立刻服服贴贴、温柔得像只小绵羊,什么脾气也没有了。”



“这大概就叫‘一物降一物’ 吧。”



“我看她这么‘降’ 下去的话,真的要投降了。男人哪,跟小孩子一样,不能惯的,你越惯他越不像话。比如昨天,林少阳心里大概还暗暗高兴,你想,惹惹女朋友吃醋,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又不会掉块肉,到头来还有新内裤穿。”



“内裤?” 我很诧异。



“Calvin Klein 的男式内裤不是很出名吗?”



“我是说,她给林少阳买内裤?”



“很没出息吧。”



“不,我的意思是,她会给男朋友买内裤?”



“内裤怎么了?你不也给杜政平买过领带?”



“领带和内裤是不一样的,” 我叫起来,“领带是光明正大的。”



“拜托,内裤怎么不光明正大了?男人可以不打领带,你倒去问问看,哪一个不穿内裤?就算苏格兰男人也不会是一天到晚穿裙子的吧。”



“总之感觉怪怪的,女人给男人买内裤,就好像男人给女人买胸罩。再说,她怎么知道…尺码呢?”



郑滢格格地笑起来,“知道就可以,你管人家怎么知道的呢?顺便告诉你,张其馨拿起一套小号、再拿起一套中号看看,到头来还是挑了小号,我在旁边差点忍不住笑出来。她老是担心眯眯眼去花个美国女孩子,我看根本多余,他就算想,只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喂,你千万不要跟她说噢。”



“恶心死了,除了你,谁会好意思说?” 我笑着骂她,脑子里却不由浮上一个问号:张其馨给程明浩买过内裤吗?我心中隐隐有点不安:我想,我不会给他买内裤,因为觉得那样实在太肉麻。那么,假如张其馨买过,而我没有买,他会不会觉得我不如她?我有点烦恼,假如把内裤作为衡量爱情的尺度,我是必输无疑。



其实,自己的男朋友,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我突然悲哀地有点明白张其馨究竟什么地方胜我一筹-- 她天生懂得把肉麻用在刀刃上,挥舞一下,就化腐朽为神奇,变成了“浪漫”;而我做不到,我只会让肉麻烂在心里,腐朽的永远腐朽。



我仿效杜政平的做法,提前一个学期就用实习的方式去公司上班,然后年底回学校答辩论文。五月份,我办好手续,把大件的东西半卖半送处理掉,剩下的零碎塞进两只大箱子带上飞机。



飞机起飞,机长向大家问好,说“此次航班的终点站是旧金山”。我把手表调到美国西岸时间,再过几个小时,就可以又见到他了。他现在会不会也在看着手表算什么时候该出发去机场呢?



我有一种久违的、回家的感觉。


110



飞机到旧金山,我走出通道,接机的人群里看不见程明浩。我记得昨天明明把飞机班次和到达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他,晚上打电话时,他还说过跟导师请好了假,要来接我的呢。



怎么搞的?我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十分钟。我有点不耐烦:居然迟到,等会儿来了,一定骂他两句。



十五分钟过去,我去买了一杯薄荷摩卡,突然想起他会不会像我上次一样玩捉迷藏,随即又马上打消这个念头,以程明浩的性格,绝不至於那么无聊。那么,是他临时有什么事情绊住了,要不是公路上塞车,天哪,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情?我的心猛地一沉,开始不安,坐在凳子上东张西望,心里默念着,千万、千万不要让他出什么事情,千万不要。



二十分钟后,他终於出现,我立刻跑过去,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怎么这么晚才来?”



他理理额前有点凌乱的头发,“我去医院了,出发晚了一点,路上又碰到塞车。”原来的确有人出事了,不过不是程明浩,而是张其馨。今天早上她骑车去学校的路上,在一个路口,自行车被一辆卡车挂倒,摔在地上,手臂骨折,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学校接到医院通知,立刻给她档案上的“紧急情况联络人” 打电话。而张其馨档案上的那个“紧急情况联络人” ,是程明浩。



“她不要紧吧?” 我吓了一大跳。



“检查过了,大脑和脊椎都没有问题,幸亏她被车子挂住的时候是往外面倒的,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他松了一口气,“不过手臂要上一阵子石膏。”



“那就好。” 我嘴里这么说,不知为什么,眼前却突然浮现起好多年前在学校医务室看见田振峰捧着张其馨右手小拇指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样子,心里很不舒服,有点像勉强咽下一个冰冷的大三明治,堵在胃里无法消化的感觉。



刚才程明浩跑到医院去看她的时候,是不是也来过一场怜香惜玉?他们四目相接,会不会觉得感慨万千?搞了半天,他把我扔在机场,是去关心她了;我还傻乎乎地提心吊胆,怕他出事情。



我很委屈:凭什么她总是有理由让人去怜香惜玉?连分了手的男朋友也不放过?



程明浩大概看出我不太高兴,伸手过来搂我的肩膀,我把他推开,看着他衬衫前胸的钮扣发呆。



“怎么了?”



“为什么是你?” 我盯着他的眼睛问,“我是说,林少阳干什么去了?”



“大概… 我想,有可能她忘记更新自己的档案了吧。” 他抓住我的手,“你不要胡思乱想。”



我摔掉他的手,“我觉得你刚才根本就不应该去。”



“那我应该怎么办?”



“你应该怎么办?打电话给林少阳,让他去呀! 你是她什么人?!”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到底为什么生气:不是因为他迟到了,也不是因为他去医院看张其馨,而是因为他的名字居然还出现在张其馨的个人档案上,居然还是她的“紧急情况联系人”!



他们之间,究竟还有什么?



我知道他们曾经共同拥有一段过去,并且在心里说服自己不去介意、不去深究,却没有想到事不由人,有些东西竟然像立体电影一样一路逼到眼前来,连喘息的余地都不给我留。更加让我绝望的是,我发现自己还是很介意,还是会深究,无论我想不想。



或许,藏着爱的眼睛真是容不下沙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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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

性别: 性别:美女

楼层: #17   时间: 周三 11 16, 2005 4:43 下午 引用回复

by .漠 发贴于 加州阳光 http://bbs.calsunshine.info/sutra162998.html#162998

111

在车上,我接着和他赌气。



“我当时没想到那么多。”



“那你当时想什么了?我看,你大概心急如焚,什么也顾不上去想,对不对?”



“她也是你的朋友啊,你难道一点都不关心?”



“真会避重就轻,不错,她是我的朋友,我当然关心。老实说,换成郑滢,你就是把她从大街上一直背进医院我都不会怎么样。可是别忘了,张其馨是你的前任女朋友,人家现在有新男朋友了,而你,把你现在的女朋友 --我,扔在机场跑去看她,就算我不说什么,林少阳心里会怎么想?”



“你究竟想说什么?” 他皱了皱眉头。



“我想说这种事情不应该发生第二次。”



“好,我保证不会发生第二次。行了吧?其实,刚才在医院张其馨还跟我道歉呢。”



“她道什么歉?” 一听这句话,我的火气又蹿了起来,“道歉借了我的男朋友吗?” 张其馨好像永远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说什么话,得了便宜还卖乖。



有些东西是借不得的,一旦借了,就算还回来,总不一样。我不借。



“关璐,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事情都过去了,你还想怎么样?” 他无可奈何地看看我。



我瞪他一眼,转头看窗外的风景。事情都过去了,我还想怎么样?我还能怎么样?



我不再理他。



程明浩帮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公寓,非常小,但是卧室和客厅各有一扇很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外面的车水马龙,下午的阳光照进来,暖融融的。他说,“我知道你喜欢太阳。”



我点点头。



他把钥匙给我,“房门上我自己帮你换了一把牢一点的锁,睡觉的时候别忘了把门窗都关好。”



我说,“谢谢。”我知道他对我很好,可是,我很怕他对别人也一样的好。那样的话,他就算对我再好也不特别了;相比之下,我倒宁可他对我差一点,但不要对别人好。我要做他心里最最特别的那个人。



如果他的心是一座房子,我希望那是一套小小的公寓,只住我一个人,还装着一把牢固的锁,有两扇明亮的窗,我就很快乐了;我不要和人家分一座豪宅,管它里面几层楼几个卫生间几个车库。



我很想把这些心事都告诉他,可是,对着他的眼睛,却什么也说不出口,只会板着脸,好像我依然很生气。我真没用。



第二天去公司报到,填了一大堆表格,其中有一张就是关于“紧急情况联系人” 的。我填上程明浩的地址和电话号码,突然想起昨天的事情,又生起气来,恶作剧地想把他的名字擦掉,写上杜政平的,心想,假如出了什么事情,公司把电话打给杜政平,让他也尝尝嫉妒的味道好了。后来到底没有这么做,因为我怕万一运气不好,出门就在楼梯上摔一跤,公司真的小题大作去通知杜政平,程明浩会生我的气,另一方面,我也不希望哪个愤怒的女人千里迢迢从纽约来拎着一锅汤往我头上泼。



在公司里见到郑滢,第一眼我都几乎没认出来,因为她把一头卷发拉直,披在肩上,看上去仿佛回到了大学时代。



女人突然改变发型,绝对是为了男人。直觉再次告诉我,她一定在谈恋爱,而且是和一个喜欢清纯的男人。


112



郑滢容光焕发,一看见我,立刻跑过来嘻嘻哈哈地打招呼。



“你怎么突然把头发拉直了?” 我摸摸她的头发,平平整整、光滑柔顺地散在浅蓝色短袖衬衫上,看上去很妩媚,“刚才我走进来,踩了一脚炮灰,现在才明白是为什么。”



“想拉直,就拉直了呀,” 她调皮地冲我眨眨眼睛,“是这样的,某一天,我的头发告诉我,老这么卷着太辛苦了,我想想呢,觉得有道理,就索性让它们放放假。”



她还是不肯告诉我。



下班后,我们一起去看张其馨。让我有点吃惊的是,她已经和林少阳搬到一起。我们进门的时候,林少阳正忙着做饭炒菜,系着围裙忙得不亦乐乎;张其馨坐在窗边的沙发上看一部长篇电视连续剧,转过头来热情地招呼我们。她也改变了发型,却是往另外一个方向,把留了多年的头发剪得半长不短,然后烫成像发了一半的泡面,有种成熟女人的味道。



“你怎么样?” 我问,指指她被石膏和绷带缠得紧紧的手臂。



“好看吗?” 她更加关心的却是自己的头发,“前几天才烫的。”



“嗯,挺有味道的。” 我们异口同声地说,虽然心照不宣地觉得有点可惜,因为张其馨的发质很好,稍微处理一下,不输当年电视上那个“秀发如丝般润滑” 的飘柔广告模特。



林少阳今天心情很好,因为他申报的一项专利通过了,公司奖给他一笔钱。



“帮人家打工就是这点不好,有了专利也只能送给公司,”林少阳把锅子里的菜翻几下,“要是我自己开公司…”

“他就是喜欢吹牛皮。” 张其馨轻轻地对我们说,眼睛里洋溢着幸福,随后把声音提高一点,“记得把火关掉再放盐,否则菜会发黄!”



“知道了知道了,我烧菜,你就尽管放心好了。”



“放心?你烧出来的东西,除了开水,好像还没什么好吃的。”



“喂,小姐,在你的同学面前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就算打狗,也该先关门吧。” 林少阳笑眯眯地把菜一样一样端到桌上,他殷勤的时候的确很讨人喜欢。



“那笔钱打算怎么办?出去度假吗?” 郑滢比较关心吃喝玩乐的事情。



“我们打算春假的时候去一次夏威夷。其实我本来想去纽约的,后来他说既然已经在西海岸了,去夏威夷更加合算。”



“就是,纽约有什么好玩,又冷又脏。” 林少阳在旁边插了一句。



“你去过,我没去过嘛。” 张其馨嗔他一眼。



“好好好,那秋天感恩节的时候带你去,正好看中央公园的红叶,怎么样?”



他们一副恩恩爱爱的样子,好像什么争吵都从来没有发生过。我看着林少阳,突然想到昨天张其馨摔伤手臂的时候,她们学校并没有把电话打给他,而是打给了程明浩,他心里就一点疙瘩也没有?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还是男人的气量比女人大,不那么介意?



临走的时候,张其馨拉住我的手,轻轻地说,“昨天真不好意思。我已经把档案改过来,以后不会再这样了。你没生气吧?”



我摇摇头,还她一个微笑,“不要紧。” 好像也没别的话好说了。



昨天那件事,就象一片云,在我的心上无端投下一片阴影,又飘得无影无踪,让我反而觉得自己的气生得莫名其妙。


113



从张其馨那里出来,已经九点多钟,郑滢送我回家。我坐在她的车里,问,“他们是什么时候搬到一起的?”



“几个月前吧。” 她打个哈欠,把车并道,准备转弯。



“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



“这有什么好罗嗦的,很自然啊。”



“他们打算结婚吗?”



“一定要结婚才能住在一起吗?”



“没有结婚的打算为什么要住在一起呢?”



郑滢斜了我一眼,嘴角扬起半个笑容,根据我的经验,那是嘲笑,“男人和女人生理构造不同,是有一定道理的;彼此需要,并不一定要结婚才可以啊。”



“我不同意。”



郑滢来劲了, “小姐,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这里是美国,你以为人人跟你一样,老土得像处女吗?” 讲完,她转过头来看看我,修正一下,“不对,你好像真的还是处女吧,当处女当到二十四岁,差不多了,差不多了,见好就收吧,再下去的话,可以考虑立贞节牌坊了。”



“‘二十一世纪’、‘美国’ ,和处不处女有什么关系?” 我不服气。



“喂,你不会像章文刚那样搞什么‘处女情结’吧?老实跟你说,现在连男人都不信奉这个了,当然,主要是因为女人不信奉。你想,去超市买套音响也要先试试吧,噢,找个男人,不好好检测一下,万一等结了婚才发现是个性无能,怎么办?退货吗?凭你那点脸皮,我看肯定就把亏吃到底了。” 她朝前面一辆绿灯了还在迟疑的车恶狠狠按一下喇叭,然后总结陈辞,“所谓做爱,做爱,就是说,爱,是做出来的。明白了吧?”



“也不是那样,我只是觉得要‘做’ ,先要有‘爱’ 。我只会跟自己最爱的人做,而且,他也要同样爱我,要跟我爱他一样。否则,我不会心安。”



郑滢嗤之以鼻,“程明浩的日子真不好过。”



她提起程明浩,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程明浩和张其馨,上过床没有?郑滢的话并非没道理,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这里是美国,不是人人像我一样老土;然而,我总是觉得,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对和自己上过床的人,是很难彻底忘却的。



我转过头去看车窗外各式各样的维多利亚式房子飞逝而过,霓虹灯下,我的心境变得苍凉起来。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他们有没有上过床。” 我低下头,老老实实的说。我和郑滢在这点上不太一样,她有什么事可以一直瞒着我,而我,心里有了什么话,很容易被她勾出来。



郑滢看看我,把车停到路边,握住我的手,“关璐,我知道你会这样。这样对你自己不好。明白吗?”



我点点头,朝她微笑,“我明白的,随便想想而已。”



道理我都明白,只是偶尔会胡思乱想一下。



我改变主意,不回家,去程明浩的实验室找他。我突然很想念他,我想立刻拉住他的手,告诉他我再也不生他的气了。


114



我见到程明浩的时候,他正忙着一个实验,看见我,有点惊讶,“你怎么来了?” 自从九八年夏天,这还是我第一次去他学校找他。



“我来看看那个你想让我当套鞋穿的花盆。”



他递给我一把钥匙,“在我办公桌上。你稍微等一下,我这里就快好了。”



我走进他的办公室,迎面就看见桌子上那株非洲紫罗兰。两年不见,它的确长大了一些,而且长得很好。毛茸茸、衬垫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的开放着。那个新换的盆确实很像一双套鞋,淡蓝的鞋帮上微微凸出两朵洁白的兰花。我轻轻摸着它,想起程明浩那样一个大男人捧着这么一个花盆回家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随后又不由感激起来:让他下定决心开了十八小时的车去找我的,不正是那一瞬间的温柔和惦念?



我把花盆仔仔细细擦了一遍,又浇上一点水,程明浩进来了。



“这个盆做得太逼真了,” 我把一只脚放到花盆旁边,“你看,说不定我还真的可以拿它当鞋穿。”



“恐怕还是小了一点吧。” 他脱下白大褂挂起来,一边打量着我的脚,笑着说。



我仔细比了一下,“嗯,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不过,你猜得已经很接近了,值得奖励。”



“怎么奖励我?” 他用手臂环抱着我,身上有一股实验室的味道。我亲了亲他的脸颊。



“陪我去吃晚饭。”



“你还没吃晚饭?” 我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十点了。



“刚才想一鼓作气把这个东西做完,就没顾得上吃。不过,” 他指指桌上,“我吃了一包薯片。”



“那你送我回家,我帮你做。” 我开始心疼。



他把我送回家,我煮了一碗面,另外炒了一个青椒肉丝。他吃得津津有味,“很好吃。”



“是你肚子饿了吧。” 我两手托腮看着他微笑,心里有点酸:一直以来总是想着要他哄我,对我好,却没有想过他其实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忙,要烦心。搞了半天,我大概还没有蒋宜嘉的“四点半”懂事。



“对不起,” 我突然说。



他抬起头看看我,“对不起什么?”



“我觉得我对你不好。”



“你对我很好啊。”



“还不够好,” 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我要对你更好。说真的,我要怎么样,才能对你更好一点呢?”



他看看我一本正经的样子,想想,然后笑起来,“那就帮我拿点胡椒粉过来。”



我很高兴地把胡椒粉递给他。他跟我讲实验中的事情,兴致勃勃的,虽然我并不太懂,但还是很喜欢听。



吃完饭,他坚持帮我把碗洗掉,然后穿上外套,“很晚了,我该走了。你早点睡觉,明天还上班呢。”



我送他到门外,在路灯光下,他显得又高又帅。我搂住他的脖子,“你现在是我的‘紧急情况联系人’,所以呢,以后我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你一定要马上到医院去看我,知道吗?”



他的脸色一下子严肃起来,“不许这么说。”



“自己说自己,不要紧的。”



“这种事情自己也不能随便说。” 他一边说,一边找最近的一棵树摸了两下。



“原来你还这么迷信啊,还入乡随俗,来美国人的迷信。”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他把我紧紧地贴在胸口,“反正你不许出事情。听见没有?”



115



“那万一呢,我是说万一,比如低血糖晕倒什么的,不一定断手断脚的啊。你会立刻放下一切去照顾我的,对吗?” 我也伸手去碰碰那棵树,“呐,树我也摸过了,放心大胆说吧。”



他捧着我的脸,半皱起眉头,“璐璐,你怎么那么会胡思乱想呢?听好了,无论如何我都会照顾你的,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 不知从什么时候,他开始叫我“璐璐” ,而且偶尔会用一种稍带命令的口吻同我说话,好像我真的是个小孩,我却很喜欢这种方式。



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橙黄的灯光下,我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我自己。那么,他一定也能从我的眼睛里看见他自己。我觉得很幸福。



我突然明白了,恋人之所以喜欢互相凝视,就是因为可以从对方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还有什么比知道自己住在所爱的人心中更加让人幸福的呢?



我问他,“你会对我好吗?”



“会的。”



“会非常好吗?”



“当然。”



“会比对其他所有人都好吗?”



“放心吧。”



“那你怎么不问我会不会对你好?”



“傻瓜,你这么盯着我问,就已经说明你会对我好了啊,” 他轻轻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子,“你真可爱。”



我对他微笑,伸手把他的脖子抱得更紧,一直到我的鼻尖贴着他的鼻尖为止。他的鼻子比我的大得多,鼻头圆圆的,给他那张本来很有线条的脸骤然添上了几分孩子气。



“你知道你的鼻子像什么?”



“像什么?”



“像一种根据人体工学设计的鼠标,上面有一个大大的、圆圆的球,可以自由滑动,这样不会伤手腕。以后我就把你的鼻子当鼠标点,高兴了就单击,不高兴就双击。好不好?”



“我没意见,不过以你的情绪波动频率推断,大致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我的鼻子会被你点塌。”



我们都笑了起来。他看看表,“我真的该走了。你也马上去睡觉,否则明天爬不起来。”



我点点头,“路上当心。”



我朝他挥挥手,看着他把车子开走。刚才有那么一个刹那,我有点害怕、又有点期望他会提出今晚留下来;他并没有,我暗暗松了口气,却又有点隐隐的失落。



我算算时间,他开车回家差不多半个小时,现在路上车少,应该用不了那么久。二十分钟后,我给他打电话,没人。我过五分钟再打,这一次他拎起了电话,“我刚进门。怎么了?”



“没什么,就想知道你是不是已经到家。现在我真的睡觉了。晚安。” 我要挂上电话。



“璐璐,” 他叫住我,温柔地说,“我爱你。” 他的声音从电话那头清晰地传过来,像一阵小小的电流,刹那间触遍我每一个神经末稍。



“你再说一遍?” 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



“小不点,我爱你。” 他又说了一遍。他终于对我说这句话。



这一次,我快乐地说,“土包子,我也爱你。”



116



拥有爱情的日子是很甜蜜的,那种感觉很难用文字来准确形容,大致说,就像吃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心里知道冰箱里还有一打,吃完手里这杯,可以再去拿。



在公司里,我逐渐熟悉新的环境和人际关系。上班没几天,老处女就让我领教了她的法力:她带我去见一位产品总监,据说这个人是她在公司里的一个后台,所以此举其实也有领新来的小喽罗“拜山头” 的意思。那个家伙刚从弗吉尼亚州老家度假回来,老处女见到他,一脸笑容活色生香自然不在话下,但让我又惊讶又佩服的是她竟然把人家的家谱都弄得一清二楚,从老家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七大姑八大姨一路问候到他儿子养的那条刚刚阉过的狗,顺便热情地向人家推荐一个好的兽医,因为算算时间他家里前几个月抱养的那只猫好像差不多应该拔指甲了。语气生动俏皮,什么人听了都会对她多三分好感,就算本来真有什么意见,被这么体贴入微地一奉迎,也不好意思直接板下脸来;脸既板不下来,话也自然而然就软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我简直怀疑她是否对卡内基“人性的弱点” 那本书倒背如流。然而,一旦涉及公务,却嗝蹦松脆,丁是丁、卯是卯,绝不拖泥带水,多么复杂的事情,到她嘴里三句两句已经交待得清清楚楚。



我顿然领悟过来,拍马屁时能化简为繁,谈公事时能化繁为简,什么叫功夫,这就叫功夫。一斑可以窥全豹:这样一个人,由得人看不惯,却由不得人不服;轮不到升职,天理难容。郑滢的评价是,“看好了,你这位老板,将来也是个当产品总监的料。” 我完全同意。



老处女开一辆八成新、收缩式硬顶蓬的奔驰。她好像很喜欢那辆车,因为我第一天开着新买的丰田车去上班,就在停车场看到她,她把自己的车停在一棵树的树荫下,然后仔细地盖上墨绿色的车罩。



后来,我无意中听到两个以咸湿和无聊出名的男同事在茶水间嘀嘀咕咕,其中一个好像问“艾米那辆车是她老公留给她的吧” ,另一个嗤了一声说“我看是,否则怎么宝贝得像命根子一样”,然后第一个笑起来“可惜她老公跑了,现在她充其量也只能给车戴戴绿帽子”。



我一面惊讶男人恶毒起来怎么比八卦的女人还应该进拔舌地狱,一面有点悲哀地想:一个三十几岁、开硬蓬奔驰车的单身男人叫酷、叫有型、叫事业有成、叫钻石王老五,人家说他眼界高傲视群山,看不上一般女人,所以单身。而一个三十几岁、开硬蓬奔驰车的单身女人叫酸、叫可怕、叫老处女,人家说她本末倒置耽搁了青春,没有男人要,就算曾经有男人要也被吓跑,所以单身。



这个世界,对男人和女人到底还是不公平的;因为,公平原本来自人心。



老处女手下的这个基层部门共有二十多个人,分成四个项目组,或许因为我是新人,她分配我暂时去跟一位比较资深的员工做助手,其实,就是帮他打打下手。



开始的时候我挺高兴,觉得有这样一个缓冲期,在正式接项目之前可以先方方面面熟悉一下。然而,一个月过去,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


117

我跟着当助手的那个人叫马克,四十多岁,技术很不错,是我们部门第一个员工,在整个公司里也算元老之一,如果把我们公司比作红楼梦里的宁国府,他差不多相当于焦大的级别,於是说话里常常把“想想我们当初做产品1.0 版的时候” 挂在嘴上来显示他的与众不同,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都是在产品出了好几版以后才进来的。

马克的脾气也像焦大,觉得自己打下了江山,走进他的办公室,墙上上面一排专利,下面一排奖状,看得人眼睛发直,从某种意义上,也是“曾经从战场上把主子从死人堆里背出来” 的,难免有点倨功自傲。除了自傲,像很多老臣子一样,他还颇有点轻视现在新一批的主管们,觉得他们要才无才,要德无德,“简直把祖宗的脸都给丢尽了” ,尤其是老处女,用他的话来讲“我进这家公司的时候,她还在不知哪里带小学生郊游呢”。老处女从前 -- 很久以前,可能那时她还真的是处女 -- 做过小学教师,后来才改行弄计算机,不算科班出身,水平其实也有限,所以多少有点忌讳人家翻老底,他呢,却偏偏喜欢哪壶不开提哪壶。或许正是因此,同马克一批的人差不多都当了中层主管,而他还只是一个高级编程员;就好比人家都做了姨娘,他还不过是个晴雯、紫绢之类陪房丫头的地位,比下固然有余,比上却相差悬殊。想想也对,看不惯主子,谁把你收房?

除了背地里臭臭老处女,马克还乐意在开会时放放狂言,不轻不重,听似“吹面不寒杨柳风” ,却正正好好让人心里嗝登一下、有点不舒服,有时候,连老板的面子也不给。大家碍于他的背景,好像也都让他几分,毕竟,人家做产品1.0 版的时候,我们在哪里?

就是这样一个人,老处女叫我跟他学习,说“马克什么都懂” 。不错,马克的确什么都懂,但是他什么也不肯教我。我做他的“助手” ,其实干的都是一些相当基本的事情,比如帮他复印东西、核对文件不同版本之间的差别、找找资料、看看科技文献写个总结等等,这一类东西,倒更像从前在学校跟汤姆. 汉克斯混奖学金的时候干的。我感觉到他其实并不太需要、也不喜欢有我这么一个“助手”,因为每次我提出帮他做一些和源代码有关的事情,他总是推三阻四,拿一堆东西来让我复印或者叫我再去查什么资料,就算偶尔他让我核对核对代码,也不太愿意回答我的问题,让我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渐渐有点着急起来,公司毕竟不是学校,老没有具体工作做话,是很危险的。郑滢半年下来已经做得相当不错了,她曾经跟我踌躇满志地说正在学习项目管理的课程,想争取明年做个小项目的经理。和她一比,我差得远了。

我跟程明浩抱怨,他想了想,然后呵呵笑起来“你们老板会不会觉得你有点骄气,想通过这样来打一打” ,我说“怎么可能,你以为我对同事像对你一样吗,我在公司里是标准的尊大尊小”。我每天心里虽然着急,却还努力维护一个笑容可鞠的形像,除了替马克跑腿,别的同事有什么事情要帮忙,只要有空,我也尽量答应,包括替每月一次的平行部门聚会买甜甜圈和松饼,包括帮大家订会议室安排电话会议,包括往部门里新领到的电脑上装软件,包括每天下午四点钟准时去对街的 Starbucks 为大家买咖啡。就是那个时期,我遍尝了 Starbucks 所有的咖啡品种,和Starbucks 里那个笑容灿烂的小姑娘交上朋友,也练出了功夫,可以左右手各拎十杯不同口味的咖啡在五分钟之内走一个街区,过街,再上六楼,分送到七、八个不同的办公室,咖啡没有一滴洒出来,没有一杯送错人,而且依然滚烫。

118



郑滢听说我天天下午帮同事义务买咖啡,眼睛瞪得老大,“你们部门的人怎么好意思?”

“是我自愿的。”

“用不着,你以为美国的企业像中国的行政部门,新来的人要负责泡开水拖地板吗?在这里,你不用对人家太客气。”



“我知道。不过我想,无论在哪里,人心总归是差不多的。我对别人好,他们心里知道,说不定工作上就会多教教我、帮衬一点,有什么事情呢,也会讲给我听。你想,我每天买一次咖啡,差不多可以和部门里每一个人聊上两三句话,挺合算的呢。我观察过了,马克在我们部门里老早已经过气,跟谁都合不来,大家其实心里都不拿他当回事。他对我又不好,与其傻乎乎地帮他印东西找资料,还不如去跟其他人拉拉关系,说不定哪个项目经理正好需要人,随便一搭手就把我从冷宫里捞出去了,对不对?”



郑滢递过来一个不以为然的眼神。



“还有,记不记得去年你第一次带我去 Starbucks的时候笑我是‘乡下人’ ,现在啊,要不要再去一次,我保证反过来你是‘乡下人’了。”



郑滢笑起来,“服了你,帮人家跑腿还能想出这么多理由来自我安慰。”



几天后,帮同事跑腿买咖啡带来了另外一个意外而重大的收获。我终于见识了郑滢的那位真命天子,准确地说,是那位真命天子的车。



那天星期五,下午四点多,我拎着咖啡过马路回公司,一个女孩子从大门里走出来,仔细一看,是郑滢,打扮得明艳动人。我正想打招呼,她已经上了一辆等在那里的香槟色汽车绝尘而去。



那辆车驾驶座上是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隔得太远,看不清脸,但那辆车我却认得明明白白 -- 那是一辆凌志LS400,凌志轿车里最高档的款式,车上配电脑控制,驾驶座有记忆系统,七喇叭高级音响系统,起价六万美元左右。



我是个车盲,所以知道这些,还是拜蒋宜嘉所赐。蒋宜嘉很迷汽车,尤其热衷于高级汽车,去年实习的时候,有一次搭他的顺风车去伯克利玩,公路上前面就是一辆凌志LS400,他竟然跟了人家一路,喋喋不休地向我介绍这款车的种种好处,听得我耳朵里起茧,最后来了兴致,双脱手赌咒发誓“将来等我有了钱肯定也买一辆这种车开开” 。



我说,“要是我有六万块钱,才不会买那种车去出风头。我一定买辆丰田佳美,然后把剩下的拿去投资。”



他斜我一眼,“嗤,开凌志的,你以为人家投资帐户里的钱会少?记住了,人家眼里的LS400就是你眼里的丰田佳美!” “ 男朋友” 和“男性朋友” 最大的区别就是,当你说了一句傻话,“男朋友” 会觉得你“傻得可爱” ,而“男性朋友” 会觉得你“傻得可以” 。



我看着那辆远去的凌志车,突然想起,郑滢和蒋宜嘉从前恋爱不成,说不定也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她要的原本就是一个可以开LS400接她下班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在旧尼桑车里手舞足蹈“等我有钱也买一辆开开” 的人。



张其馨曾经说过,看一个男人,最重要看他开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有多少道理,但是,郑滢绝对配得上那辆车。那个男人运气很不错。



开凌志 LS400的男人,理应找一个这样的美女;开凌志 LS400的男人,未必看得上HUGOBOSS 的领带;开凌志 LS400的男人,一定送得起 PR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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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

性别: 性别:美女

楼层: #18   时间: 周三 11 16, 2005 4:44 下午 引用回复

by .漠 发贴于 加州阳光 http://bbs.calsunshine.info/sutra163000.html#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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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后,我找郑滢一起吃午饭。



“你最近看上去很幸福。”



“幸福看得出来吗?” 她反问,一边把面前沙拉碗里的一大片生菜叶子塞进嘴,嗝登嗝登地嚼,一小半菜叶还露在嘴唇外面,看上去像一只动画片里的兔子,让抱着一个大号汉堡包啃的我立刻自惭形秽。大约一个月前,她看自己的身材不顺眼,决定节食,开始喜欢吃那些低糖低热却着实令人反胃的所谓健康食品,而且随便吃什么都斤斤计较有多少卡路里,要做多少运动才能消掉,像红烧蹄膀那种算不出卡路里的东西,她是绝对不看一眼了。



“时间,上星期五下午四点十分左右;地点,本公司门口;事件,一个男人开着凌志车来接一个女人下班。记叙文的四要素有三个已经全了,剩下一个是不是应该由你来提供?”



郑滢伸出舌头舔舔嘴角的沙拉酱,眯着眼睛笑起来,“你看见了?”

“你最好老实交待。”



“其实,说不定你也见过他。”



那篇记叙文的第四个要素叫杨远韬,今年初,郑滢的部门邀请了一些客户代表来公司,主要目的是听取他们对产品下一个版本开发计划的意见和要求。郑滢的主管让她也去参加,“熟悉一下产品” ,结果她一箭双雕,不但熟悉了产品,还顺便熟悉了一家客户公司的技术总监。



他们的恋爱是这么开始的:“那天早上,大家都在会议室里拿东西吃。我倒了果汁,接着去拿甜甜圈,你知道我最喜欢那种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洒满五颜六色糖粒的,可是盒子里只剩下一个了,他正好排在我旁边,我们正好一起伸手去拿,结果他就把那个甜甜圈让给我了。”



“你为了一个甜甜圈看上他 -- 还是公司请的客?” 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 -- 即使那是一个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洒满五颜六色糖粒的甜甜圈。



“当然不是,后来我们一起吃午饭。结果你猜怎么样,最后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临走出门,突然折回来,把掌上机递给我,上面是一个问题‘愿意和我一起吃晚饭吗?’ 旁边还有一张愁眉苦脸的卡通自画像。”



“嗯,挺浪漫的嘛。”大概就是从一个甜甜圈开始的爱情使郑滢痛下决心告别了这种充满诱惑力却会使人发胖的东西,而且殃及其它很多门类的食品。

“他这个人看上去一本正经,酷得要命,其实私下里像小孩子一样。你知道,他竟然把我们公司餐厅里烤面包用的炉子当成暖气机,还把手放上去烘呢。” 郑滢的声音甜得像巧克力,“他对我非常非常好。”



“他在哄你玩吧。”



杨远韬今年三十四岁,以他的地位算得上年轻有为,而且正正好好符合郑滢那个“美满的爱情等於男人年龄是女人年龄减七再乘二” 的公式。她觉得这是天意,“好像我转来转去就是为了要碰到他,而他呢,也一直在等我”。



然而,老天爷常年超负荷工作,难免也会打打瞌睡,让郑滢绕了很多路才找到自己的“另外一半”。而与此同时,这个男人等着等着,大概有点不耐烦,一昏头就自说自话先去同另外一个女人结了婚。



120



“我知道了,他肯定说他老婆缺乏品味,不理解他,还有,他对那个女人早就没感觉了,是不是?” 从五四时期开始,有点苗头的男人少不了自比潘安、发发这一类感叹,目的无非是为了蓝杏出墙,而且,满心希望墙外有人高高兴兴地接应。不同的是,五四时期的男人基本上都是遵父母之命成家,有地方可以推卸责任,故而理直气壮;而到如今,自己一本正经迎进门的太太,还开口闭口娶妻不淑,实在有点令人费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现在的男人脸皮比从前的男人要厚。



杨远韬倒是没落这个俗套。郑滢说,“他说他老婆是个好女人,陪他度过了最艰苦的日子,所以他对她相当有感情,” 她又往嘴里塞一大勺沙拉,然后重重地说,“可是,他说他爱我,假如可以重新选择一次,他百分之一百会选我。”



天下的好男人都是一样的;而负心汉则各有各的门法。这一个负心汉,很聪明地开门见山把牌摊在了桌上,然后“置于死地而后生” 。



“这又说明什么?”



“说明他更加爱的那个人是我。感情和爱情是不同的。”



“他有小孩吗?”



“没有。”



“他会和他老婆离婚吗?”



“我现在还不想给他太多压力,” 郑滢好像并不想多谈这个,立刻把话题岔到杨远韬对她多么多么好 -- 杨远韬曾经开车几乎一个晚上转遍这个城市的超市为她找一种英国出品的叫“八点以后” 的黑巧克力--只因为她偶尔提了一下,杨远韬出差回来不去自己家先跑来看她,她痛经的时候杨远韬帮她揉肚子,杨远韬这个,杨远韬那个,噢,对了,杨远韬送给她一个 PRADA 的包包。



“哇,多少钱?” 面对那些令人眩目的牌子,我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这句俗气得不能再俗气的话,改也改不过来。



“上海华亭路的东西,你说多少钱?”



“他送你个假包?”



“准确地说,是‘仿’ 的,不过,做得跟真的一模一样啊。我现在天天背着上班,美国假货少,没人看得出来。”



我看看她,再也忍不住,笑起来,“我明白了,你是真的很爱他。”



“怎么说?”



“否则以你的脾气,怎么肯让他拿个假包来耍?”



郑滢沉默一会儿,抿了抿嘴说,“他有苦衷。” 有句老话叫做“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成功的女人” ,很有道理。杨远韬背后的那个女人显然已经成功地建立起一套管理丈夫的系统,“他老婆要定期查帐的。当然不是不许他花钱,她的理论是花多少都可以,不过要知道钱花到什么地方去了。他要是花几百块钱买个包,他老婆肯定会警觉。”



“然后河东狮吼吗?” 我心想,臭男人,苦衷你个大头鬼。



“倒也不是,他说,不想让他老婆无谓地难过。我想想也对,已经抢了人家的丈夫,好像是有点理亏。”



有些女人恋爱起来会越变越刁蛮任性,比如我;而有些女人恋爱起来却会越变越通情达理,比如郑滢。我觉得她不是突然变贤惠了,就是爱昏头了。根据种种迹象分析,她属於后者。



“换了我,就坚决不要那个假包。” 我说。



“程明浩可是好像连假的也没送过你啊。” 她明显地有点生气。



“如果我想要,迟早有一天他会拿个真的来。” 我不由针锋相对。


121



我们大眼瞪小眼,四目相对僵持了差不多十秒钟,终于“扑哧” 一声同时笑出来。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知道了,骂谁都可以,骂他就不可以。” 郑滢摇摇头。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三月份吧。”



“你为什么一直瞒着我?”



“我跟他说好了,对外不公开,” 她左右看看,压低一点声音,“这家公司里好些人认识他呢,万一别人知道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到底是对谁没有好处?你,还是他?” 我不肯放过她。



她看看我,然后转过头去看窗外的草坪,“你是不是觉得我在犯贱?”



“有点,” 我咽下最后一口汉堡,“世界上男人多了,没结婚的满地都是,你很喜欢向难度挑战吗?而且我告诉你,女人的心比男人细,他老婆迟早会发现,到时候黄脸婆找上门来拿把水果刀顶着手腕跟你讨老公,你吃得消?算了,跟他分手吧,这种事情,越早结束越容易。”



郑滢脸上露出一个有点无奈的微笑。



“唉,那个甜甜圈你究竟喜欢他什么?” 这一次谈话在我和郑滢多年的交情里不下于阿姆斯特朗登上月球对於人类历史的意义 -- 我第一次头头是道地跟她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恭恭敬敬地听她大小姐训话。我骤然觉得自己老成了许多,於是再接再厉,“有钱?好看?有地位?知道哄女人开心?还是车子屁股上那个L?我告诉你,这些都是空的,都是…”我开始打手势以加重语气。



她搭住我的手臂,换了一种底气不足的声调,“知道了。老实告诉你,我已经跟他分手过三次了,不过没分掉。我想我大概真的很爱他。”



我瞠目结舌。数字是很有说服力的,郑滢从前的恋爱都是分手一次就够了。



“其实他这个人很好,不大多话,但很实在,下次你见到他就知道了。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心太软… 他说他老婆身体一直不大好,怕她受不了打击,现在真的不想气她,想等这一段过去以后再慢慢跟她提离婚的事情,” 随之又前后矛盾地加上一句,“其实我也还年轻,就谈谈恋爱也好啊,你想,要找个理想的恋爱对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对不对?”



我没得话说。这一次,郑滢的的确确是栽进去了;一个活生生“阴沟里翻船” 的案例。她八成是看那些狗屁谈情说爱的书走火入魔了,难怪古人说女人不应该读书。



又是两个星期,我的工作一点起色也没有,还是天天帮人家打杂印东西订会议室买咖啡,马克还是不给我好脸色看,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了他。难道美国人也相信“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那一套?我从别的同事那里打听马克的家庭情况想拍拍马屁,结果他根本没有什么家庭,连个宠物也不养,老处女的那一套派不上用场。



我终于忍不住,找了一个机会婉转地向老处女讲了自己的处境,意思是希望她能开恩把我调个组。老处女一听就明白,笑了笑说,“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现在你只要好好向马克学东西就可以了。” 我心里嘀咕,马克防贼一样防我,学什么学。



相比之下,郑滢要得意得多。她刚刚做完一个项目,各方面反应都很不错,老板慷慨地发了她一笔奖金,估计年底升级不成问题。她把自己的心得总结成六个字“起花头、抢风头” 。



“很多时候,关键不是你做什么,而是你怎么去做,帮谁做,做给谁看。还有,随便你做了一点什么东西,要钻天打洞、掘地三尺,开发出所有能够拿来吹牛的方方面面,然后找机会去巡回演出。就算手里拿着一堆狗屎,也要想尽办法把它除除臭,切成片,洒了调料,配上生菜和番茄,然后勾上一朵奶油花,放在漂亮的盘子里堂堂正正上桌。信不信由你,这样的话,人家还真吃。”



122



“假如我手里连堆狗屎都没有呢?”



“那还用说,想办法拉呀。” 郑滢洋洋得意。



“说了跟没说一样,我现在的问题就是一点点机会都没有,有时候都想不通老处女招了我干什么,都怪你那时候死活把我拉进来。”



“放心,你们老板那么精的人,肯定有安排的。”



又过了差不多一个月,等到郑滢都开始为我觉得有点不对,老处女用一种酷毙的方式让我明白了她那句“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 决非画饼充饥:她把马克逼出了公司。



表面现象是在公司服务了十几年的马克突然辞职,内幕是我后来才逐渐打听出来的:老处女突然把马克叫去,提出要把他调去一个基层客户服务部门,理由是那个部门新人太多,技术力量薄弱,需要几个有产品开发背景而且经验丰富的人去“镇” 一下,云云。马克一听就火冒三丈,客户服务部门又辛苦又死板,周末和假日还要值班,一般的程序员都不愿意往那里调,何况以他的资历地位,老处女此举简直就是“流放宁古塔”。美国人要起面子来也厉害,他试图联合几个部门里资深的同事联名上书,结果人家看他倒酶,个个像避瘟神一样避他,反而把小报告打到老处女那里,三下两下,老处女借故把他训了一顿,他一气之下,提出辞职。



我跟一位同事聊天的时候试探他,“马克那么聪明,离开公司,真是有点可惜。”



他笑笑,意味深长地说,“公司用人,要你来做事,又不是要你来聪明。”



这是我从职业生涯中学会的第一件事:宁做哈巴狗,不做落水狗,否则,迟早变成丧家狗。



就这样,我接手了马克那一间景色优美的转角办公室,外加他手里一大堆艰深晦涩,由於年深日久,除了他自己少有人明白,也没人愿意接的工作,看得我两眼直发晕。



难怪老处女招我进来,她早就想对马克动手 -- 果然不爱才;也难怪马克一直不理我,他肯定也早有感觉,只是没想到老处女下手会如此之狠吧。我成了他们两个人当中的一块三明治。



马克临走前的一个星期,我天天忙得脚底翻天,缠着他跟我讲解他工作里的要点。他照样对我爱搭不理,我问起什么,他就找出一堆陈年的设计资料来叫我自己去看。



马克走了,我骤然从全部门最空闲的人变成了最忙的人 -- 一边补课一边应付不久就该上交的代码和各种计划书,晕头转向,每天在办公室里呆十二个小时还是心里一点底也没有。在做某一个部件的更新计划时,我碰到了一个以前没有注意到却很重要的问题,百思不得其解,问其他同事,也没人知道。眼看时间就要到了,我心急如焚,一咬牙,找出马克的手机号码打过去。



那个夏天,程明浩没有感冒,倒是我得了重感冒,八成是累出来的。我一边拨电话号码一边不停抽纸巾擦鼻子,一边在心里恶狠狠地咒骂那个老头 -- 自己人缘差成那样,还要来连累我。



拨了两次马克的手机都没人接,我觉得他在“诈死” 。无可奈何之下,我给他留言。本来不过只想告诉他我手上这个问题真的很重要,叫他立刻回电,可是说着说着,鼻涕越流越汹涌,心火也越窜越高,我一边抽鼻子一边对着话筒即兴演讲起来:“不管你怎么看,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所以无论如何我也要把它做好…… 我承认我对产品是懂得很少,不要说1.0版,就是2.0,3.0 版我都没见过,可是,正因为如此,我才更加需要你的帮助…”讲到这里,我不得不挂断留言,因为鼻涕已经有“大江东去” 之势,需要立刻去洗手间清理。



等我回来,电话铃响了,马克在那头迟疑着问,“刚才,你是在哭吗?” 声音已经明显不那么生硬了。



我愣了两秒钟,头顶一个灯泡“咚” 地亮起,立刻打蛇随棍上,“真不好意思…不过,不过现在不要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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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句模棱两可的话显然让马克更加相信我刚才一边给他打电话一边哭哭啼啼,其结果是他约我下班以后到公司对面的Starbucks 见面,一谈三个多小时,每人喝干两大杯咖啡,把我碰到的那个问题方方面面、仔仔细细分析了个透彻;弄了半天,他把工作交代给我的时候就预料到这一点,只是懒得告诉我。马克的脑子像个活数据库,那些旧代码都已烂熟其间,我打印的一堆材料他翻都没怎么翻,拿了支笔就在纸上勾划起来,讲得头头是道,让我茅塞顿开。我再一次在心里暗暗感叹,赶走这样的人,对公司其实是一个多么大的损失。



马克告诉我,他下个星期就要离开旧金山去佛罗里达一家公司工作。他摇摇头,“这里的人太坏。”



我有点着急,“那我要是再碰到问题怎么办?”



他想了想,在纸上写了几个人名,“你可以去找这些人问问。这些东西当初就是我和他们几个一起设计、制作的。”



我一看,吓了一跳,那上面差不多都是跟老处女平级的人物,“他们会理我吗?”



“会的,” 马克那张总是拉得长长的脸第一次露出一个近乎慈祥的微笑,“因为我会给他们打电话关照。老实说,有些东西除了他们,人家也不懂。哼,现在那帮人,一天到晚除了勾心斗角,能干成什么?” 还是没忘了数臭数臭不成器的“末代灰孙” 。



我忍不住调皮起来,“你就是做1.0 版的时候认识他们的吗?”



马克嘿嘿地笑起来,“差得不远了,是做1.2 版的时候。其实,就算工作上没有问题,这些人你去认识认识,对将来在公司里发展也会有好处。” 原来,不喜欢搞人际关系的人未必不知道其重要性。



分手的时候,马克摸摸秃了一半的脑袋,诚恳地说,“真不好意思,一直以来把我对艾米的态度转嫁到了你身上,希望你不要介意。呵呵,说起来,这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把一个女孩子弄哭呢。”语气里居然还颇有几分成就感。



我看看他,把鼻涕和那个想向他坦白的念头一起忍了下去。既然他认为破了自己的一项记录,又何必让人家扫兴?



走到街上,天还没有黑。我觉得这场感冒真是值得,不仅解决了问题,还从马克那里借来几条人脉;想到他最后那句话,又觉得挺好玩:要把我弄哭,是那么容易的吗?您?还不够。就算真是林妹妹,也不会对着焦大掉眼泪呀。



我用力吸吸鼻涕,看着旧金山夏日傍晚水洗过一样澄净的天空,微笑了,然后接着往前走。



那个周末,我拉程明浩一起去看码头。他不同意,说我感冒还没好、那里风又大;而我坚持要去,说需要晒晒太阳。



城市东面那一排渡轮码头是我和程明浩最喜欢去散步的地方,我们经常从最南面的三十八号码头开始,沿着旧金山湾走过海湾大桥、渡轮大楼、渔人码头,一直走到最北面的四十七号码头,路上的风景美轮美奂。



从小我就对码头和那些延伸到海里的栈桥有一种深深的迷恋,说不出为什么,只是看见它们,心里便觉得很高兴。



他说,“想不到你这么喜欢看码头。”



我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



那条路上有一家糖果店,里面称斤两卖各种巧克力,又漂亮又好吃,尤其是一种里面包椰丝的黑巧克力。每次走过那里,我都会忍不住停下来买。因为价钱太贵,从某一次开始,我规定自己只准抓两把。



“为什么是两把,不是一把或者三把呢?” 程明浩质疑我随机订出来的规矩。



“那还不简单,三把太多,一把太少啊。” 我一边说一边努力地张开手掌,想一把多抓一点。



“算了算了,” 他微笑着按住我的手,“我来帮你抓吧。就照你的,抓两把。好不好?” 他的手比我大很多,他抓一把,差不多相当于我的两把。於是我们达成了这个自欺欺人的默契。


124



这一天,我破例让他抓了三把,然后得意地告诉他如何用鼻涕骗来马克的同情,让他终于肯教我的事情。



“他以为我真的哭了,结果良心发现,就约我出去…”我拿起一颗巧克力,剥掉糖纸往嘴里一扔,一边嚼一边献宝一样讲得眉飞色舞。



程明浩静静地听完,然后说,“璐璐,下次要是再有人这样突然约你出去,记得先把去向告诉我,好吗?”



“马克其实人很好,就是脾气怪一点而已。”



“我不是说他,是说假如再碰到类似的事情。有时候,知人知面不知心。”



“你是怕人家吃我豆腐?”



“小心无大错。” 他一本正经地盯着我。



我看着他笑起来,“你怎么跟我妈一样麻烦?” 我又剥颗巧克力往空中一扔然后让它稳稳地掉进嘴里,“我都这么大了,你以为我是傻瓜,会给人家随便吃豆腐吗?”



他用手把我被风吹乱的头发拂平,温柔地看着我,“你有时候就像个小孩子,我当然怕你被人家吃豆腐。”



“我要是不当心被人家吃了豆腐,你还会要我吗?” 他这种看宣德炉一样的眼神每每让我不由自主问出一些愚蠢的问题。



“不许胡说,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我们站在一号码头旁边的栈桥上看旧金山湾,碧蓝海湾里的点点白帆和修长秀丽的海湾大桥相映成趣,对面伯克利的远山像一条轻柔的浅蓝色缎带,勾划出了与地平线交融的天际。夏日的风轻抚着我的衣袖,阳光洒在水面上宛如一丝丝散开的金泊。这样的景色把“吃豆腐” 的无聊话题都渲染得浪漫无比。



这原本就是一个哪里都可以让人海誓山盟的城市。



程明浩的手轻轻地搭在我的头发上。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说,“你的头发摸上去真暖和,冬天的话大概像个手炉,可以拿来取暖。”



“不许,多摸头会把人摸笨的,我已经不算聪明了。”



“那你还老是摸我的头?”



“你本来就笨,虱多不痒。”



那一袋巧克力吃光的时候,程明浩告诉我,今年年底,他打算去西雅图一个研究所实习,为期半年。



我吃了一惊,“那么远? ”



他告诉我,那个地方很不错,“有这么一段经验,将来毕业找工作就方便多了。”



“旧金山就没有合适的机会了吗?”



“也不是没有,不过那家研究中心是我的第一选择。说真的,那个地方不太容易进去呢。”



我不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脚下的海浪。



他揽过我的肩膀,“怎么,不高兴了吗?”



我摇摇头,“我在想,你去了西雅图,谁来管我被不被人家吃豆腐。”



他把我搂进怀里,“小傻瓜,才半年我就回来了呀。你不许胡思乱想。”



我呼吸着他身上的清新气息,转头看看远处向天边延伸的码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却也是船只出发的地方,这一点,怎么以前从来都没想到呢?



每天有成百上千的船只离开旧金山湾边的码头,其中,一定也有一些是开往华盛顿州的那个海港城市吧。



125



到了渔人码头,程明浩拉我又去买了一瓶海盐,“把你打翻的那瓶补上”。我说“不用了” ,他却坚持要买;这个人固执起来很固执。我笑着问他,“以后要是我不当心把这一瓶再打翻,你是不是会立刻从西雅图跑回来看我?”



“那我们马上再去买一瓶备用,或者多买几瓶,你爱怎么打就怎么打。” 他也笑起来。



“算了吧。” 我捧着那条新的彩虹高高兴兴地往前走。



已经能很清楚地看见金门大桥,每次走到这里,我心里都会有点淡淡的失落,因为金门大桥一出现,就意味着这一场瑰丽的行程即将结束。这一次,我突然有一个新发现:43和45之间的那个码头,上面的牌子清清楚楚地写着一个有点滑稽的编号“43 ½” ,从前走过很多次都没有注意过这一点。



那是一座二分之一的码头。二分之一的码头,可以用来干什么呢?



“我想大概它只有一般码头的一半规模吧。” 程明浩说。那座码头看上去的确是比旁边的码头都要短。



“说不定它是作某些特殊用途的呢?比如说,只接纳船只进港口,而不离岸的?” 我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念头。



“那还叫什么码头?” 他笑我。



“所以叫二分之一的码头呀。” 我坚持自己那个荒谬而不失浪漫的想法,而且觉得很有道理;或者说,我希望它有一定道理。



我们买了一些馄饨皮子和加工了一半的肉馅回家,打算包馄饨。程明浩卷起袖子开始剁馅,我给他围上我那条上面印着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围裙穿在他身上,几乎是吊在胸口,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



“这是不是更加像个肚兜?我已经二十几岁,用不着这个了吧。” 他摊开手,想把围裙摘下来。我不许他摘,说,“戴着让我看看嘛。” 我喜欢看他戴我的围裙 -- 很不合身,却恰恰是我的印迹。



包到后来,馅没了,还剩下一叠馄饨皮子。我埋怨他,“都是你,每一个馄饨里放那么多馅,现在要一个个拆开来重新包,真麻烦。”



他说,“不用啊。” 一边把那些馄饨皮子包成了一个个空心的小馄饨。



“这能吃吗?”



“当然。”



“好吃吗?” 我实在很怀疑。



“你试试就知道了。”



水开了,他先把包了馅的馄饨下锅,等它们煮好,再把那些空心的小馄饨下进去,水一滚就捞上来,另外盛了一碗,“你尝尝看。”



我试了一下,果然很好吃,没有馅的馄饨,入口即化,是一种别样的滑爽。



他煞有介事地说,“这是我们程家的一种特别做法,叫‘泡泡馄饨’ 。”



“根本就是偷工减料,” 我笑他,“不过倒是真的很好吃,记住了,叫泡泡馄饨。”



吃完馄饨,我随手把筷子平放在碗上,起身去拿纸巾,“放着吧,今天我来洗碗。”



等我回来,他已经把我的筷子拿下来,斜搁在碗边,“以后筷子不要那样放,不大吉利的。”



我真难以理解学生物的人何以如此迷信,“你对人家也这么管头管脚吗?”



他把桌子上的碗收起来,“人家关我什么事?我只要管好你就行了。”



我微笑地看着他,突然忍不住亲了他一下。



“干什么?”他有点惊讶地看着我。我说,“没什么。喜欢你。”



事实上,他刚才那句话,让我莫名其妙感动得几乎想流泪。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简直巴不得他对我管头管脚,而对人家统统狼心狗肺。爱情,有时候自私起来不可理喻。



126



下一个星期五,我居然在公司里看见了杨远韬。当时我捧着一叠资料乘电梯上楼去开会,他正好就站在我的对面。其实我以前并没有和他正式照过面,是他胸前蓝白相间的临时名牌引起了我的注意,於是我开始打量这个男人。



杨远韬今天没戴墨镜,穿深蓝色衬衫、米色西装裤,两条手臂抱在胸前夹着一台手提电脑。他身材高大挺拔,脸颊瘦削,眉头微皱,棱角分明的嘴唇紧抿着,好像在想什么事情,每隔几层楼抬眼看一下指示灯。我还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白金结婚戒指。的确有味道,但是,看上去却一点也不像个找了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发展婚外情的男人,倒像个标标准准的好丈夫。



可是他的的确确找了一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做情妇;我不由开始想,所谓好丈夫,究竟长什么样?



正在这个时候,他大概发现我在看他,朝我微微扬了扬嘴角,算是打招呼。我吓了一跳,立刻也点头致意一下,然后马上把眼光移开。



星期六和郑滢一起去逛街,她背着那个仿的 PRADA 包,果然以假乱真,维妙维肖。



我问郑滢杨远韬怎么会到我们公司来,她说,“他们公司和我们公司其实互为客户,所以,他时不时要来跑一趟。觉得他怎么样?”



“不错,看上去挺酷的。”

“你跟他说话了吗?”



“当然没有,他又不认识我,总不见得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跟他说‘我是郑滢的好朋友’ 吧。你们现在怎么样?”



我问郑滢“你们现在怎么样” ,她却告诉我一些零零碎碎的有关杨远韬太太的事情:杨太太两年前辞了工作,现在天天待在家里,正好有大把的时间来管理丈夫。杨远韬每年要去他们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好几次,她大概是有点怕“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 加上听说男人回了国会“树欲静而风不止”,很花了一番工夫,在中国那边不动声色地收买眼线,每次回去都是大包小包整套的化妆品带去送人,非常慷慨,却没想到后院起火,问题偏偏出在自己身边。



“她每个月都要核对老公的信用卡账单,细得很呢,” 郑滢叹了口气,“真是好笑,她一抬手送一整套兰蔻给中国办公室那边最丑的一个秘书,杨远韬花一百块钱都要给个说法。”



好一个厉害的女人。



“她不是身体不好吗?怎么管起老公来还这么生龙活虎?”



“人家是全职、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管,还能不面面俱到?”



“那杨远韬不是很辛苦?” 我忍不住笑起来,“两个女人,外加两个公司来回跑,难怪他老是皱着眉头。”



“我不管,他的老婆他迟早自己摆平。”



经过一家首饰店,郑滢拉我去看戒指。



店里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我问她,“两个女人看戒指,人家会不会当我们同性恋?”



“怕什么,美国人才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恋,只管你有没有钱。”



“你会自己花钱买戒指?”



“才不会,我看看式样总可以吧。”



郑滢看中了一个一克拉的钻戒,刻得纯净无瑕,戴在她手上宝光四射。戒指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最坚硬的石头,只剩下柔情似水;凭什么百炼精钢,也变成绕指之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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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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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19   时间: 周三 11 16, 2005 4:44 下午 引用回复

by .漠 发贴于 加州阳光 http://bbs.calsunshine.info/sutra163001.html#16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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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 她伸展着手指满意地端详着那个戒指,一边转过头来问我。



“真好看,”我实在忍不住再加上一句,“不过,在戴上去之前,某人好像应该先把他手上的结婚戒指摘下来。” 我又想起杨远韬那个看上去足金足两的白金婚戒。



那一天,我知道了自己左手无名指的尺寸是6号,跟我脚的尺码一样。我问店员,“假如一个人现在买了戒指,将来手指变粗了戴不下,怎么办?” 我有点担心戒指万一像衣服一样穿不下可怎么办。



她微笑着回答,“一般情况下,手指是不大会变粗很多的,” 她抬起自己的手,“我自己的手指也是6号,你看,这个二十年前买的戒指,现在还是正正好好。”



我开心地对郑滢说,“这样说起来,买戒指其实是很合算的。你想,假如说四千美元的一个戒指,看着很贵,可是呢,如果我天天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戴它个五十年,摊下来每天的成本才两毛钱多一点而已,就算加上通货膨胀因素,最多三毛钱吧,都不够一罐可乐。而且,等过了五十年,我都变成老太婆一个,它却还是这个样子,可以传给子孙后代。对不对?”



郑滢说,“神经病。”



走出那家首饰店,郑滢去买香水。不知从什么时候,她不再用香奈尔五号,而换了一种伊芙. 圣罗兰公司出品的香水。她说香奈尔五号太小女人气,“一点城府都没有” 。



“那你去买男人的须后水用好了,保证城府深得吓死人。”



“我是说,香奈尔五号好归好,可是闻上去像长不大一样。”



“所以它才能永恒啊。女人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就是永远长不大的。”



她把那种叫“鸦片” 的香水喷在试纸上让我闻。



“嗯,一股老女人的味道。”我摇摇头,这让我想起很小的时候外婆喜欢在房间里薰的檀香。



“这是成熟女人的味道,神秘,温柔,性感。女人,就该是男人的鸦片。”



“我怎么觉得好像成熟女人体味比较重,所以才需要这么多香料来盖。”



“你真是煞风景。”



“实话实说而已。”



我们坐在购物中心的长凳上吃冰淇淋,郑滢告诉我,林少阳最近当上组长,手下管七八个人,春风得意。张其馨和我现在由於程明浩的关系已经心照不宣地相当疏远,就算见面也往往是郑滢牵头。所以,有关她的很多消息都是间接从郑滢那里听来。



“他很有本事嘛,二十六岁就能这样,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有些人的命相大概是气球,无论年龄,一有风便立刻飘飘乎乎往上升,人家羡慕都羡慕不来;林少阳就是这样的人。



“这就是在小公司里混的好处,当官比较容易一些。看看我们公司,那么多人出身比你好、资历比你厚、人脉比你深,要升一级斗得死去活来,简直比登天还难。像你们部门那个马克,混了十几年,还不是灰溜溜被人家赶跑了。对了,他走的时候,老处女有什么表示没有?”



“老板送给他两件印着公司标志的衬衫,他都没带走,就扔在办公桌底层抽屉里。我看了看,有一件的领子还有点歪。十二年落得这么两件衬衫,简直像在骂人,换了我我也不要。”



“哼,要是他高升,看好了,老处女第一个马屁拍上去。”



“想想真让人灰心。”



“算了,他不走,位子就空不出来,你只能天天买咖啡。别说,你办公室里那张还是人体工学椅呢,所以人家要提出跟你换,千万别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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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不会答应。接他那些工作,累都累死人,没一张人体工学椅怎么行?还有,马克走的时候,他的一些旧同事私下举行了一次聚餐,你猜我们部门去了几个人?我本来以为大家都会去,结果跑到那里一看,吓一跳,连我才去了三个人。”



“这有什么好稀奇的?那种场合其实是表明态度的,不去,就是说明和他彻底划清界限,同他不是‘一丘之貉’;你们敢去,算你们胆子大。所以,你去了就去了,千万不要到老处女那里罗嗦什么。”



“她要是知道了会不会整我?” 原来这里也讲究“连坐” 。



“应该不会,你是新人,‘不知者不为罪’ ,这个道理她总该讲吧。对了,你把那两件衬衫怎么处理了?”



“我本来打算拿给程明浩穿,后来想想这种印了公司标记的衣服,穿出去也是傻乎乎的,所以就干脆把它们钉在家里写字台旁边的墙上,勉励自己。人家有座右铭,我有‘座右衫’。”



“勉励什么?”



“如果将来哪一天我离开这个部门或者这个公司,绝对不要像这样被人家用两件衬衫赶走;我就算走,也要走得有面子,要部门里全体同事连主管一起来给我送行。”



郑滢笑得捂起肚子,“我第一次听见有人立这么奇怪的志向。”



“我是说真的,”我一本正经,“我可不要人家背地里像现在可怜马克一样可怜我。”



“关璐,你和马克让我想起战争片里面的镜头,前面的小兵踩到地雷倒在地上做了炮灰,后面的小兵扑上去抱着他的尸体嚷嚷两句‘你的血不会白流’ ,然后拎起他的机关枪蹬蹬蹬接着往前冲。笑死人了。”



“我才不会做炮灰。”



郑滢比我高明:她非但不做炮灰,而且每每能把人家轰成炮灰。她最近大获成功的一个项目阴差阳错就是和上次在餐厅里对着土豆条向她大诉衷肠的愣头青合作的,人家不知道她和杨远韬的关系,还以为机会来了,劳心卖力不说,到头来还拱手让郑滢占了大部分的功劳。结果当他满以为自己用了“苦肉计” 、当可卷土重来之时,郑滢才告诉他已经有了男朋友,弄得他职场和情场一起失意。



“现在他在走道里看见我都不打招呼了。”



“那他会不会恨你,以后找机会报复?”



“本来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又没做什么错事让他抓小辫子,报复什么?再说,将来搞不好我爬得比他还快,他想报复?那叫犯上作乱。” 她格格地笑起来。



她转个身,让那个“PRADA”背包对着我,“关璐,帮我把润唇膏拿出来,在第二个夹层里。”



我拉开拉链,刚要去翻第二个夹层,突然,背包的带子断了。显然,上海华亭路卖的有些东西做得虽然逼真,却不是太牢。



我和郑滢一起呆呆地看着那个断了一条带子的包。过了好一会,她慢慢地把那条没断的包带从肩上退下来,轻轻地说,“关璐,你的包借我用用吧。”



我们半蹲在地上,一起把郑滢包里那些七零八碎的小东西转移到我的背包里,她把那个倒空的“PRADA” 朝地上抖了几下,然后一声不响地将它扔进了街边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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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们接着往前逛,郑滢照样有说有笑,但我看得出无论说还是笑,都有点勉强。



最不该出现的东西往往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我们居然无意间找到了旧金山的 PRADA 店,当然,是货真价实的那个。扑面而来,咄咄逼人。



我正想拉郑滢走另外一条路,她已经看见了那个招牌,脸上的笑容在一瞬间土崩瓦解,转过身,颓然地在一个露天咖啡座的椅子上坐下,“我有点累了,想歇一会儿。”



“喝咖啡吧,我请客。”



我去买了两杯卡布基诺回来放在桌上,郑滢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眨眨眼睛,“真不经用。” 她那副样子像一只被人家踩了尾巴的小猫咪。



“是我拉的时候太用力了。”



“不关你的事,假的就是假的。” 她对着装咖啡的纸杯喃喃地说。



我伸手摸摸她的头发,光滑柔软;我想,当初她为了杨远韬把那一头卷发拉直,其实也是把自己心里最柔弱的一面展现给他;而他,却没有好好珍惜,或者说,他根本没有资格、没有能力去珍惜。



我的心里突然间升起一股无名之火 -- 我彻底被那个混蛋,不,那只软软的、上面浇一层巧克力还撒着五颜六色糖粒的甜甜圈激怒了:明明已经有老婆,还要在外面拈花惹草;退一万步讲,真的要拈要惹,就要有本事摆平;现在你拈了、惹了,又想投机取巧,什么东西?郑滢再聪明、再厉害、再有锋芒,她毕竟只有二十四岁,比起一个三十四岁,知道什么时候耍酷、什么时候卖乖、什么时候拿假包来哄哄人的男人,原本就低了一头。我回想起上次看见杨远韬时的样子就来气:一本正经、道貌岸然,人家见了都认为他在思考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其实啊,我看他正在琢磨下次回国怎么去弄个仿造的 Fendi 来骗女人。



半杯滚烫的咖啡喝下去,我越发热血沸腾,一把拉起郑滢,“跟我走。”



“到哪儿去?”



“你跟我来。” 我一直把她拉到PRADA 店门口,“不就是像腌菜缸里捞出来一样的尼龙包吗?又不是买不起,我们进去挑一个吧!”



“你说什么?”



“我说我想买个 PRADA 包包送给你,行不行?”我掏出钱包打开,“这张信用卡上限两千两百,还有这张,上限两千七百,总够了吧。哼,不就是‘用非常帅的姿势签名’ 吗?我也会,老实说,真的PRADA 我还没见识过呢,今天借这个机会也开开眼界!”



郑滢瞪着我看了好半天,脸上是不可置信的表情。我朝她扬起眉毛,“走啊,我难得这么大方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她瞪圆的眼睛慢慢拉细、拉细,最后抿成两条线,笑了起来,“你想做冤大头吗?”



“今天这个冤大头我做定了,反正没人查我的帐。”



她拉起我的手,“成全你,不过我们先换个地方。”



二十分钟后,我们坐在“圆桌” 比萨饼店里分享一个三层饼料、外添一层起司的“豪华型” 比萨饼。



郑滢已经很久没这么放纵胃口了,如同饿虎下山,左一块右一块,一个人吃掉三分之二。她咕咚咕咚灌下半听可乐,“假如刚才我跑进去挑个包,你真的会帮我付帐?”

“会。”

“不心疼?”

130



“废话,当然心疼。PRADA 的包包,够我挣一会儿的呢,估计光交的税就比我身上这个包还贵。”



“你对我真好。” 郑滢响亮地咂咂手指,很欣慰的样子,“不过,我才不会要你买。”



“我知道,以你的脾气,事后一定会还钱给我。其实呢,你真想要的话,我们可以合买一个轮流用。”



“不要,这个包我绝对不会自己花钱买。”



“为什么?”



“有些东西,女人是不能自己买的,比如戒指和名牌包。”



“那香水呢?”



“香水可以,因为香水是用来勾引男人的,就象钓鱼,你总要买鱼饵吧;可是,等到鱼上了钩,就没有理由放着不动,自己还傻乎乎跑到超市买生鱼片吃,对不对?所以呢,香水是合理成本,而什么钻戒啊、名牌包包啊,就是盈利,以小搏大。这也就是刚才为什么我不让你做冤大头的原因,懂了吧?”



我懂了,做冤大头也有性别歧视;我充其量只有被宰一个比萨饼的资格。



“你打算怎么办?” 我有点担心。郑滢有一肚子经纬,却找了个错误的对象。



她的脸色又沉了下来,闷声不响地又吃掉一块比萨饼,抹抹嘴角的油,“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他老婆生病死了。”



“什么病?”



“子宫癌。”



“你真是够毒,一箭双雕,又咒人家生不出孩子又咒人家死。”



“我没有咒她,做梦梦见的,有什么办法。”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敢否认从来没这么想过?”



“想有什么用?想想就能成真,我立刻就去买六合彩中它几百万。” 说的也是,要是咒语真能实现,只怕我老早帮着郑滢一起咒。“那个女人也算倒酶,什么坏事没做,被我恨得咬牙切齿,” 她接着说,“所以说男人不是东西,你辛辛苦苦把他栽培好,他就去找比你年轻漂亮的女人;偏偏越不是东西的男人还越会讨人喜欢,让人一点办法都没有。我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林少阳升得那么快,张其馨反而会不高兴,树大招风,吹啊吹的,总有一天吹出问题来。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用‘鸦片’ 吗?”



“想让自己显得成熟一点?”



她摇摇头,“因为他老婆用‘鸦片’ ,而他自己又不喜欢用香水,衣服上一旦沾了别的味道很容易闻出来。我也用‘鸦片’ 的话 ,他老婆就不容易发现。”



“哼,换了我,就把另外一种香水死命地往他衬衫上喷,等回家以后老婆跟他‘刺刀见红’ ,他总得有个交待吧。” 我义愤填膺之下讲了一句后来差点后悔得自己打嘴的话。



郑滢突然眼睛发亮,“我怎么就没想到?关璐,你的香奈尔五号借我用一用。”



“干什么?”



“往他衣服上喷啊,我要让他老婆感受到我的存在。” 我的天。



“派这个用途不用那么高级吧。”



“就是要高级,我要让那个女人明白我也是有档次的,不是什么阿猫阿狗。” 后来,我那瓶香奈尔五号果然为这个馊主意付出了惨痛代价。



走出比萨饼店的时候,郑滢说,“以后你来‘老朋友’ 的时候不要摸我的头,晦气。”



“瞎说八道。你哪个庙里听来的?”



“上中学的时候我爸炒股票,开始做得很好,有一次我来‘老朋友’ 的时候无意当中碰了他的脑袋,后来他就开始赔。我妈骂了我好几年呢。”



“那是你爸水平臭吧。” 我哭笑不得。



“其实我也不太信,不过最近实在太倒酶,经不起再折腾了。”



131



“好,我帮你消灾,” 我笑着拉她到路边的一棵树上摸了两下,“程明浩教我的,他说很灵。现在呢,祝你旗开得胜。”



郑滢说到做到,趁杨远韬不注意时把香奈尔五号喷到他的衬衫和西装上,严阵以待等他太太发作。结果,好几天过去,一点敌情也没有;她终于忍不住问杨远韬他老婆最近有没有说什么,答案是否定的。原以为会“刺刀见红” ,结果对方却连刀都没亮出来;香奈尔五号这个香水品牌刚出来的时候,有人曾用“一个响亮的巴掌” 来形容它何等沁人心脾、令人难忘,现在,郑滢这一个巴掌甩得响亮,却结结实实打在了棉花上,毫无反应,着实令人泄气。



“会不会是喷得不够量?”



“什么呀,你是没闻见,简直香飘万里。”



“或者他回家之前换过衣服了?听说现在有些男人狡猾得很,办公室里专门放一套备用的衣服呢。”



“应该也不会吧,他对女人的香水不那么敏感,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和他老婆用的是一个牌子。我看,要不是他老婆鼻子有问题,就是涵养功夫特别好。”



“肯定是后者,自己用香水的女人不可能鼻子不好吧。这种不动声色的女人最厉害了,让男人想同她翻脸都没得借口。” 我突然对杨太太好奇起来,原本以为她是只一触即发的“河东狮” ,现在看来未必如此。



“学学人家吧。要是哪天程明浩身上沾一点香水味,你老早一哭二睡三上吊。” 郑滢无精打采地说。



“他身上只会有酒精味,才不会有香水味,” 这个事件倒是变相提醒了我,“对了,将来我也绝对不许他自己用什么香水、须后水之类的,什么味道都盖不住,防患于未然,一有风吹草动,立刻明察秋毫,架起火盆来严刑拷打。”



“照你这么说,我算是‘患’ 了?” 郑滢有点不高兴了。我看得出来,她有点忌讳这种“原配” 口吻。



我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立刻改口,“你们的情况比较特殊,算‘相见恨晚’ ,缘分转错了弯、只好打个U-turn绕回来,行不行?”



“随你怎么说,反正都一样,” 她很低落,“现在他老婆也不跟他吵也不跟他闹,挑得他跟着一起装傻,真难办。”



“郑滢,算了吧,这种有家庭的男人麻烦一大堆。你有时间精力跟他老婆斗,在周围抓一把男人,总归拣得出个把像样的吧,等拣出来再慢慢调教好了。”



“不行,” 她又抬起头来,“他明明爱的是我,跟他老婆之间现在充其量只是‘情义’,凭什么要我让步?” 讲得理直气壮。



回想起来,在青春的岁月里,我们或多或少都相信过所谓“爱情”,真的可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



两个星期后,郑滢的信念加倍坚定。她又给我看一个 PRADA包包,这回,是真材实料的;跟着那个包还有一叠银行对账单。



“这是他背着老婆私开的一个帐户,每个月存一点,积下的钱给我买的,你看,这张是三月份的,说明他认识我不久就开始偷偷存钱了。他说,他一直想给我买一份像样的礼物,那次回国带个假包回来,其实自己心里一直很过意不去。这回本来想买条项链给我,看见我包坏了,就索性帮我买个新的。” 她一脸骄傲。我翻着那些银行对账单,都是几十块几十块一存的,倒也称得上用心良苦,觉得啼笑皆非 --一个年薪六位数的男人需要耍这种把戏帮自己的女朋友买一个包,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正宗的 PRADA使郑滢越发义无反顾,打定主意为杨远韬忍辱负重,“将爱情进行到底”;与此同时,我却又为了一点鸡毛蒜皮和程明浩恶吵一架。



132



是从林少阳开始的。那一天,我的电脑出了点问题,程明浩来帮我修,弄到差不多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头来说,前一天,他们有个项目告一段落,老板请手下的学生吃午饭,“你猜我在那家餐馆看见谁了?”



“谁?”



“林少阳,他跟一个女孩子在一起。”



“然后呢?”


他看看我,接着往下说,“不是张其馨。”



“那可能是他哪个同事吧?工作午餐。” 我心里猜林少阳说不定又认了个干妹妹。



“他们好像很亲密,手拉着手呢。”



我还是不说话。



他终于忍不住,“他还在跟张其馨谈恋爱,是吧?”



“应该是吧。上次我们去看望她,林少阳炒菜炒得不要太起劲。他们还说要去夏威夷度假呢。”



他又看我一眼,“那就当我没说,把螺丝刀给我。”



我拿着螺丝刀走过去,递到他面前,却不把手松开,“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是觉得,林少阳看上去有点…”



“有点什么?”



“你应该知道的。”



“我不知道。”



“那就算了。”



“你有话就说,行不行?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我把螺丝刀重重地往桌上一拍,转身走开,躺到沙发上去翻一本杂志。



过一会儿,他走过来,蹲下身,用手臂圈住我的肩膀,“修好了。”



我不理他。



他用手盖住我面前的杂志,和颜悦色地又说一遍,“修好了,起来验收吧,小姐。”



我抬起头来,“我现在告诉你,林少阳是个纯种大情圣,昨天他八成在花女人、要不就是送上门去被哪个女人花,你怎么想?”



“花就花,他爱花谁去花谁,不关我的事。”



“关你事的,” 我坚持,“否则,你为什么拐弯抹角地告诉我?”



“那你说,关我什么事?”



“你是想让我知道,然后去告诉张其馨,叫她提高警惕。所以说,关你的事。”



“我不是那个意思;再说,我也没什么确凿证据。”



“你还关心她,是不是?看见她被男朋友耍,有没有点心痛?”



“璐璐,你怎么会那么想?” 他有点着急了,“我只是偶尔看见了,跟你说说而已。”



“你真的只想‘跟我说说’ 吗?”



“算了算了,不说了,好不好?”



“你是可以‘不说了’ ,可是我怎么办?按照道理,我好像应该去跟张其馨吹吹风,可你让我怎么开口?难道我告诉她‘程明浩昨天看见林少阳跟人家约会’ ,然后让她来找你对证?” 我冷冷地说。



“那你要我怎么样?” 他的眉毛拧起来,“我说都已经说了。”



“我…我不要你怎么样!”我骤然生起气来,却一点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生气,“你走开,我要一个人待着,可以吧?” 我从他的臂弯里挣脱出来,抱起一个靠枕蜷到沙发的另一边,朝他瞪起眼睛。或许,正是因为找不出合适的理由,才要用加倍的生气来壮自己的胆色。



“关璐,你要讲道理啊。” 程明浩无可奈何地说。他已经很久没叫我“关璐” 了,看来,他也开始生气了。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说,“我不许你再提起她。”



“可你也认识她啊。”



“不管。”



“我也不许你再提起林少阳。”



“好,不提。行了吧?”



他又伸过手来抱我,我闪开,把头埋在膝盖上,“我还是不高兴。”



我们僵持许久。我听见他叹了口气,“关璐,其实我早就想跟你讲了,你不能老是这样任性。”



133



“我怎么任性了?”



“我觉得你喜欢抓住小节不放,比如刚才…”



“你认为那是‘小节’?”



他点点头,“我能跟你讲,就说明我并不把它当回事,对不对?”



“那我倒问你,你有什么事情不能跟我讲的吗?” 我抬起头来,盯着他的眼睛,“要轮到什么样的‘大节’ ,你会不肯告诉我?” 话到这里,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为了什么吵,只是觉得横也不对、竖也不对,就象在高速公路上迷了路,只能一个劲开下去,等下一个路口再看究竟开到了哪里。



程明浩默默地在我身边坐下,一句话也不说。



“你说话呀,” 我拍拍他的手背,他没有反应,我用力拉他的衣袖,“你说呀。”



好半天,他才开口,“你要听什么?”



“问题不是我要听什么,而是你要说什么。”



“我没什么要说。”



我赌气地翻个身、又拿起那本杂志盖住脸,“没话要说,那你就走吧。我现在想一个人待着。”



我本来以为他会再来哄我,可是,他真的站起身来,把车钥匙往口袋里一放,走了,还把门重重一关。



我把杂志往地毯上狠狠地一摔,越想越生气:居然真的走了,连句话也没有。算起来,这大概是我们第一次比较认真地吵架,为什么吵不好,偏偏是为了张其馨和她那个情圣男朋友。他居然为了张其馨和我耍酷,岂有此理! 好,你和我耍酷,我陪你耍,看谁更加酷。我不相信我耍不过你。



第二天晚上吃过饭,程明浩又来看我。当时我正在换厨房里的灯泡,灯装得很高,我在一张餐桌椅上搭了个小凳子,站在那上面才能够着。听见门铃声,我下去开门,等他进来后,我也把门“砰” 的一关,然后自顾自又要爬到凳子上去。



他按住我的肩膀,“我来。”



我说,“我自己可以。” 我坚持自己换,他在下面一手按着凳子,一手扶着我的脚踝。



等我把灯泡换好,他立刻伸手把我抱下去,“以后这种事情让我来做。”



“我又不是不会。” 我挣开他的手,把凳子和椅子都放回原位。



“璐璐,昨天是我不对,别生气了,好不好?”



“你有什么不对的?是我任性、抓着‘小节’ 不放,跟你兴风作浪,所以,我检讨,还要麻烦你老人家大人不计小人过,肚子里呢撑撑船,” 我冷冷地回他,“你不待在家里整理我的罪状,跑来干什么?”



“你究竟希望我怎么样?” 他脸上的微笑慢慢地消失了。



“我敢希望你怎么样?你不高兴了,会一甩门跑掉,我吓都吓得半死。” 我忍不住又把声音提高半度。



那天的结局是,程明浩再一次“一甩门跑掉” 。他走了以后,我开始懊恼:他明明是为了道歉而来,我却一点面子都没给他留,下次见面,怎么下台呢?



当时我还担心着“下次见面” ,结果,后来的好几天我们都根本没有“见面” ;他没有再来找我,连个电话也没打。



等到第五天,我真心诚意地后悔了,我想,他一定是在生我的气,而且,恐怕气得不轻。



我上班开始分神,一有外线电话就立刻拿起来,希望是他打的,结果都不是。



那天,我无精打采地回到家,一上楼梯就看见门口放着一盆花。别致的花盆我一眼就认了出来,是程明浩办公室桌子上的非洲紫罗兰。



我环顾四周,没有人;我把花盆拿起来左右打量,也没有纸条什么的。



一个可怕的念头像闪电一样划过我的心,让我打了一个哆嗦:他,这是要跟我分手吗?



134



我呆呆地盯着那盆非洲紫罗兰,还没来得及细想,眼泪突然间夺眶而出,然后顺着脸颊一颗颗滚落到非洲紫罗兰深绿色的叶子上。有点像小时候夏天突如其来的雷阵雨,当头一个闪电,还没等人反应过来,水珠已经从四面八方的风里纠集成一团打在你头上身上,躲也没处躲,只是一个劲的诧异‘怎么就下雨了呢’;北加州的夏天几乎不下雨,这倒是帮我重温了那种久违的感觉,不过,准确地说,是‘怎么就哭了呢’ 。



正在这个时候,我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看见程明浩朝我走过来,脸上是一样的诧异,“怎么了?” 他加快几步。



我本能地要去抹眼泪,可是手已经被他抓住。



“你把花放在这里干什么?” 我低下头。



“刚才我在这里等你,想起车子的前灯忘记关了,马上跑下去关,就把花放在地上,反正周围也没人。你怎么了?” 他伸过手来帮我擦眼泪。



“没什么。” 我骤然意识到了自己的荒唐可笑:吵那么一次架好像并不至於就此分手;再说,就算真要分手,他也不应该是那种含糊其辞、扔下一盆花就走的人啊。什么时候,我变得这么患得患失了呢?



“没什么还哭成这样?”



“我刚才以为你要跟我分手。” 我感到很窘,但又编不出另外一个理由,便只好实话实说。



“我,我为什么要跟你分手?”



“因为我们吵架了,你又好几天不理我,” 我喃喃地说,“然后今天莫名其妙一盆花放在这里,我当然会那么想,” 说着说着又来气了,“就是,你莫名其妙把花拿过来干什么?现宝吗?我又不是没见过。你有什么话就说,我最讨厌人家拐弯抹角了。”



我嘀咕了一番,抬起头来,发现他正认真地看着我的脸,半天不说话。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我知道自己那个样子绝对谈不上什么好看。



“璐璐,” 他摩挲着我的头发,“我把花拿过来,其实呢,是想请你帮我养,因为我觉得你应该比我更加会照顾这些花花草草。”



“我帮你管花,那你干什么去?”



“我可以多腾出点时间管你啊。”他对我微笑。他的笑容很温暖。



“我比花麻烦多了。” 我忍不住也微笑起来,心里的石头彻底落在地上,一切又敞亮起来。我伸手抱住他。



“所以我把容易的让给你,”他把我紧紧地拥在怀里,“你喜欢胡思乱想,心又那么细,看来我的确应该多花点时间。还有,刚才看见你哭,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你在对我发脾气的时候,其实自己心里恐怕更加伤心。对不对?”



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口,一面按他恤衫领子上的钮扣一面问他,“我是不是一个很无聊的人?”



“你是一个嘴硬心软的人。”



“这样的人最最吃亏了。我妈就是一个例子,刀子嘴豆腐心,弄得我爸讨厌她,老是跟她吵;吵完了我爸跑出去,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拉着我诉苦,还叫我站立场,说什么不站在她那边就是站在我爸那边,烦死人了。程明浩,我很怕将来会变成我妈那样,哪里都不讨人喜欢。”



“你不会的,” 他温柔地吻了吻我的鼻尖,“因为我绝对不会讨厌你。你要相信我。”



135



我在他的鼻子上摁了两下,“你把我弄哭了,所以要双击。”



“你提醒我了,” 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盒子递给我,“送给你,这大概就是你说过的那种人体工学鼠标吧,还真有点像只卡通老鼠。”



那只银灰色鼠标底座拱起,宛如老鼠的背,让人的手可以正正好好搭在上面;左右两边各有一块深灰色突起的塑料片用来左击和右击,引人注目的是顶上那只醒目的红球,活像米老鼠的大鼻子。



“嗯,就是它了,我一直都想买一个呢,” 我把鼠标拿出来玩,“这只老鼠长了个酒糟鼻唉。”



“说明书上说使用这个鼠标,可以舒缓对手腕和肩膀的压力。你不是说肩膀酸吗?”



“怎么对我这么好?”



“做错了事,当然要赔罪;不过,也是为了我的鼻子,你老是那么左击右击,我有点担心它不能保持领土完整。”



我伸手把他的头发弄乱,“想得倒美,鼠标上班时候用,你的鼻子下班以后用,不能顶替的。”



这场风波告一段落。从那以后,穿着淡蓝色套鞋的非洲紫罗兰住到了我小公寓的落地窗旁边。白天去上班之前,我把百叶窗拉到半开半闭,因为我在书上看见非洲紫罗兰是一种需要光、但光线又不能太强烈的植物;晚上下班以后,我把窗户打开,让它透透气;我定时给它浇水,隔一段时间施一点花肥。大概我照顾得还算得法,它看上去越来越精神了。



我对植物并没有太大的爱好,上一回养花好像还是小学自然课的时候;那次买了来送给程明浩,其实也是心血来潮。然而,这盆花我养得很用心,因为我喜欢它的性格:很平凡,但又有一些不大不小的挑剔之处;未必要花多大的成本,却需要用心;而且,你要是真的用了心,它也知道的,会默默地用更多温柔而坚定的小花朵来报答,由不得你不感动。我觉得它有点像我。



如果每个人都有“植物属性” ,那么,我大概就属非洲紫罗兰。



林少阳“蓝杏出墙” 的嫌疑,我到底还是找了一个机会告诉张其馨。虽然我并不喜欢管这类事情,但毕竟还是不愿眼看她被当成傻瓜蒙。我知道张其馨对自己喜欢的男人简直百依百顺,所以,林少阳无论如何不该耍她。



老实说,林少阳算得上我见过的男人里比较“全才” 的了,长得帅,工作能力强,人际关系面面俱到,一张嘴八面玲珑。我曾经偷偷地把林少阳和程明浩比较过、打了一下分,结果林少阳比程明浩高出足足五分;这种差别让我暗地里觉得很安心,林少阳条件那么好,张其馨应该就不会后悔放弃程明浩了吧。所以,即使为了这个自私的理由,我也希望他们能够恩恩爱爱,天长地久。



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印证了我那套“打分” 系统的致命漏洞:我忘记了一样非常重要而又无法用参数来衡量的东西。这样东西,叫做“爱” 。



这一次,林少阳让我领教到什么叫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原来,那个餐馆里的女孩他早已在张其馨那里备了份,说是他们家一个什么曲里拐弯的亲戚的女儿,小时候曾经一起玩过,这次来美国培训,林少阳当然要尽足地主之谊;林少阳的“备份” 里还有一条重要信息:此女早已有了门当户对的男朋友。所以,他们是纯洁得像蒸馏水一样的“异性朋友” ,他们之间的亲密不过是“青梅竹马” 的遗物。



无形中,我的“小报告” 倒成了林少阳忠贞不二的“见证” 。张其馨不无得意地说,“我这个人不小气,只要他跟我把话说清楚,我一般都是通情达理的。”



我心里还是有点嘀咕,程明浩两只眼睛都是一点五,应该不会看错,他们的确手拉手。“异性朋友” 可以拉手吗?好像不是不可以,然而,我和蒋宜嘉也算是“异性朋友” ,但我可以保证,哪天我和他要是被人家看见手拉手,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成了瞎子,要么我成了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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